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样子。
进了新野城,见里面空空荡荡,路上连个行人都没有。潘三娘皱眉道:“城里好冷清!我被杨天松那贼抓去,过了许多天苦日子。若是住到这里,如何是好?”
张均没好气地道:“住在这里最少有太平日子!乱世之中,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潘三娘长长地叹了口气,一脸愁容,也不再说话。
安置了母亲,张均进了衙门,拜见王宵猎。
让张均落座,王宵猎道:“没想到这么快就打破了信阳军,此次你们立了大功!对了,邵凌说此次你有先登之功。到了城下,一两个时辰就破了城。”
张均道:“杨天松那厮,在汝州时掳了我母亲去,我如何容得下他?”
王宵猎点了点头:“确实,此贼留不得。对了,叛乱的杨天松和刘满怎样了?”
张均道:“被我一刀杀了!”说完,心里总有些不甘心。又道:“杀了杨天松那厮,我本待取了他的心肝下酒。只是知州一直严禁军中如此做,才就此算了!”
王宵猎吃了一惊。看着张均,过了好一会才明白过来,此时人的想法与自己是不一样的。从晚唐五代起,其实还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中国军队中有了吃人肉这个习惯。到了宋朝,此风慢慢衰落。但在军队中,这个习惯一直都在。
想起前世的时候,看《水浒传》,经常会有取人心肝下酒。那时读文字还觉不出什么,到了今天真地碰到,才觉得震撼。其实何止是这个时候,一直到民国,这个风气也没有断绝。
理了理思绪,王宵猎道:“孔子曾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们人吃东西,讲的是味道好,对身体好,不能跟禽兽一般,茹毛饮血。你与杨天松有仇,取了他的性命也就够了。吃他心肝,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是未开化的蛮人所为,我们不能做。”
张均点了点头。不过看他意思,显然并不同意王宵猎的看法。
对此王宵猎也无能为力。改变一个时代,不是一朝夕,靠说几句话就可以。而是润物细无声,随着时间,慢慢改变。自己现在只能强行规定,想让手下的人心服口服,是很难的。
王宵猎道:“此次唤你回来,是有事吩咐。信阳军不大,但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不可轻视。过了信阳可直下鄂州,无险可守,是长江中游大门——”
听到这里,张均忍不住。插话道:“知州,到鄂州的路多了,有多少人走信阳军?说实话,那里处群山之中,不是什么紧要的去处。”
王宵猎愣了一下。自己知道信阳是鄂州,也就是后世的武汉大门,不是靠这个时代的知识。而是抗日战争武汉会战时,有介绍的资料提到的。不过古今变化太多,此时的鄂州,还远远没有后世的武汉那么重要的地位。南北交通要道,还是走的襄阳,到江陵府。后来道路东移,武汉地位提升,信阳军的战略价值当然不是现在(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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