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不会少的。养自己一家子,即使王宵猎家中一起用,也是足够的。
对钱王宵猎分得很清。自己家中用的就花算自己的钱,公家的就花公家的钱,别人的事情就要花别人的钱。嫌钱少,可以让官府多赚钱,多发俸禄。但不能因为钱少,或者方便,私事用公家的钱。
从回到汝州,王宵猎就是这样。而且要求手下,也必须这样做。用公钱做私事,叫做贪污公款。用公家的人和东西做私事,则叫做公器私用。一旦出现了这种行为,必须严惩。
其实这是中国的传统,虽然传统总有被打破的时候,自古以来却就是这样的。到了明清,官员的俸禄较少,衙门中的许多官吏又是私人幕僚,州县中许多就公私不分了。
从秦始皇建立政治大一统,国家收支和内库收支就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虽然经常有皇帝侵吞国库钱财,但系统一直在。宋朝的则是左藏库和内藏库,各有不同来源,也有不同的花钱渠道。
皇帝如此,官员当然也是如此。州县的公务花销,有定数的公使钱。把公使钱放进自己口袋,就是贪污公款。如范仲淹写过一篇《岳阳楼记》,写给岳州知州滕子京。滕子京便就是因为在前线为主帅,用公使钱用于隐密行动,被朝廷严查。不甘受辱的滕子京把公使钱账簿一把火烧光,因而被贬。后来官员为了贪公使钱,往往官员互访,用公使钱送礼物。你来我这里,我给你五十两。一个月后我去你那里,你再给我五十两。一来一往间,公家的公使钱就进了自己腰包。
在朝廷做官,公私一定要分明。朝廷要有严格的制度,官员也要自律。不然,被查到就不要说自己冤枉。如滕子京,其实是用公使钱做了公事,但在制度上有瑕疵。最后他和亲友一直觉得自己冤枉,却翻不了案。后世人说滕子就是贪官不对,但被作为贪官处理,同样是正确的。
王忠本是王家庄客。奴仆不得有私财,花钱都是主人家的钱,储蓄也是主人的储蓄,时间到了给多少雇钱而已。对于王宵猎的做法,王忠觉得难以理解,其他官员却觉得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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