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不保夕。
当晚,宁王在灯下提笔,向皇帝朱允炆上表,边写边流泪,把自己感动得涕泪齐流,让人连夜送往京城,恳请朝廷能够赦免四哥。
朱棣暂时也没有去处,只好留在了大宁城里,朱权索性将一些事务都放下,陪着朱棣四处看看,散散心,兄弟间的感情竟是越来越好了。
暗地里,朱棣却没有停止小动作,他来的时候,便存了心思,带了不少金银珠宝,底下的那些人分批分次地进来,今天请朱权的这个千户喝酒,送点礼物,明天请那个卫所的指挥吃饭,再送一大笔,一来二去,朱棣手底下的人和朱权底下几个说得上话的,成了生死结义兄弟。
特别是朵颜三卫,朱能亲自请三卫的指挥使吃饭,不但花费重金,还请他们一块儿出城打猎,人家用的是弓箭,马背上边跑边发箭,箭无虚发。
朱能则不,他拿着朱棣的手枪,砰砰砰,接连五法子弹射出去,同样是枪无虚发。
这一手,直接将朵颜三卫的指挥使震晕了,三个蒙古大汉纷纷上前来询问,“兄弟,你这是什么神兵?”
朱能朝枪口的青烟吹了一口气,一甩头,格外帅气,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嘿,这是王爷的贴身兵器,瞧好了!”
朱能抬头就是一枪,一只大雁从天上掉了下来,三人瞪大了眼睛,也没有看到子弹,更加震撼。
朱能卸下弹夹,飞快地装上了子弹,演示给三人看,“瞧见了吗,不用搭箭,就是用这玩意儿射出去的。”
他抬手一枪,旁边一段成人大腿粗的枯木直接被射了个对穿,“木头都能打的穿,人的话,直接就没命了,你们觉得你们能躲得过去吗?”
三人齐齐摇头,面如土色,他们连子弹在空中飞的影子都看不到,怎么可能夺得过去?
“这是天神之怒吗?”朵颜卫的指挥使问道,他们实在是看不懂这是什么。
很像火铳,但绝不是火铳,巴掌大,却威力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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