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风月场所的老板,就喜欢搞神秘。
很快,西洋少女开始表演节目了,微微掀开面纱一角,然后吹奏起一件极其特别的乐器来。顿时,悠扬的笛声在船舱里回荡。
把自己保护的很好,人群还是看不清她的容貌。
她到来的时间太短,肯定学不会弹奏中华的‘古琴’。
“好奇怪的乐器?”
“莫非类似与蒙元的马头琴,是属于不列颠独有的乐器?”
人群见状,纷纷猜测起来。
“常乐兄,你常年流连秦淮河畔花船上,也见过不少西洋女子,知道她吹奏的是什么乐器吗?”秦宇旁边,一对才子在那里议论起来,其中一人向另外一人问道。
“没见过!”旁边的常乐兄回答的很干脆。
“秦先生,你知道吗?”陆大有也小声的向秦宇问道。在他和陆大新心目中,秦宇就是学究天人,神一样的存在无所不知。
“是苏格兰风笛。”秦宇随口答道。
话音刚落,就引起了刚才二人的侧目而视。
“装尼玛呢?”常乐兄直接骂道。
“一个穷乡僻壤出来的农民,以前估计连县城都没有走出去过,他能知道不列颠的东西?”而另外一人则是一脸的鄙夷,“应该是他瞎编的,我们不理他。”
于是二人不再理会,摇头晃脑,装着沉浸在音乐当中的样子。
秦宇知道他们绝对是装的,为的就是要给美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因为文化的差异,西方的音乐,短时间内东方人很难欣赏到其中的美。要不然刚才在她吹奏的时候,下面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小声议论了。
“先生,这位不列颠美人长的还真奇怪,头发居然是金色的。”陆大有感叹道。
“而且眼睛还是蓝色,就像家里的狸花猫的眼睛一样。”陆大新也跟着说道,“说实话今天能看一下新鲜,十两银子也花的值了。”
“先生,你以前见过不列颠美人吗?”陆大有问道。
“经常见。”秦宇道,“以前还去过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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