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面临生命危险,大脑处于紧张状态,赵括还没有感觉,现在看到遍地的尸体和鲜血,连丹水都堵塞,心中不由有些难受。
“这就是乱世啊!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盛世虽然有种种不公,但至少大家还能吃饱饭,而这些人,连活下去的资格都没有。”
和廉颇乐毅等人不同,他们生在乱世,长在乱世,甚至未来还会死于乱世,早已见惯了战争,对于生死更是习以为常,早就练就了一刻坚韧不拔的心。
但赵括不同,他生在和平,长在和平,来到这个世界不过月余,怎么能够接受如此惨烈的战争。
“春秋、战国、秦、楚汉相争、再到汉朝,不知何时才能结束战争。”
“如果这几百年的乱世能够提前结束……”
赵括望着满目疮痍,一颗渴望和平的种子在心底缓缓发芽。
“贾偃拜见将军。”贾偃颤颤巍巍地从城上走了下来,脸色有些苍白,显然还没有完全从白起的恐惧中走出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赵括好奇地问道,以贾偃的水平,不应该如此战略眼光。
“乐毅将军命我攻打光狼城的。”贾偃佩服地看着乐毅。
光狼城果然如乐毅所料,只有不到两千守军,几乎没有耗费多大力气便拿下了。
“当时王龁率军攻打长平城,我便推测你和廉颇将军被拖住了,秦军中能够拖住你们二人的只有可能是武安君白起,那么光狼城必然空虚,所以我便派贾偃拿下了光狼城。”乐毅说道。
乐毅对于战机的把握果然不是自己能比的,看来自己还需要锻炼啊,赵括心想。
进入光狼城,赵括四周看了看,好奇地问道:“秦军的俘虏呢?”
“全部杀了。”贾偃杀气腾腾地说道。
赵括心中有些不忍,但没有多说什么,赵军粮草本就不足,杀了是最好的选择,战场上容不得半点仁慈。
“那秦军的粮草呢。”廉颇突然问道,所有人期盼的看着贾偃,如果能够得到秦军的粮草,赵军便能够再多坚持一段时间。
“城中只有大半个月的粮草,我已经派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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