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的人,哪有不疯的。
商枝在穿书后的第二十一年,道德素质依旧稳定良好,但精神状态岌岌可危。
就在她即将发疯的时候,在前往碧海潮生岛的路上,她和同样穿书的好基友的相遇了。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尘霜满面的两个人一相遇,压根就没有认出彼此。
那时商枝穿着古代男装,脸上贴满了自制的络腮胡子,肩上还围着一条从水匪寨子里抢过来的狼皮围脖,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和一把长笛,背后还背着两把锃亮的弯刀,摇摇晃晃晃醉醉醺醺地从水匪寨子里一路杀了出来。
那时闻人听雪一身白衣被鲜血染红,脸上围着一块黑布,背上背着一把剑,手中握着一把剑,露出的上半张脸溅满了血,满身都是干涸的血块和芦苇荡飘来的白毛。
两人在芦苇荡相遇了。
萧萧寒风,漫天飘絮,她们沉默着走过芦苇荡,同上了岸边的一艘小船。
白衣染血的闻人听雪说道“这里的水匪是你杀的”
商枝朗声大笑“杀得爽快极了”
她一边一边拔出背后的弯刀,“你是这水匪家的婆娘找我寻仇来了”
闻人听雪冷冷说道“我不是,我只想渡河。”
商枝把抢来的弯刀握在手中,“真巧,我也想渡河。”
河边正好有一艘小船,一个老伯早在船上等商枝,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船,一个坐在船头,一个坐在船尾,中间隔着船篷和老伯。
商枝把手伸进冰冷的河水中,掬了把水洗脸,摘掉了很扎皮肤的假络腮胡子。
船尾那边也晕开了一片血色,是那个一身血迹的姑娘在水里投洗衣裳。
就在那片血色随着水波蔓延到商枝这边的时候,撑船的老伯对白衣染血的姑娘动手了。
商枝脸上露出了冷笑,她一看那把剑就知道,这是羽朝皇宫的人。
羽朝的走狗,自当杀之。
一番激烈的打斗后,那姑娘蒙脸的黑布被老伯扯掉了,露出一张清丽的脸庞。
商枝瞬间就慌了,对老伯大喊。
“不能杀,这是我基友阿雪呀”
打斗停住了,商枝顾不得疼,一把扯掉了脸上的络腮胡子。
闻人听雪也愣住了,发出了梦呓般的声音“商枝,你怎么也在这。”
老伯站在她们中间,一脸茫然,继而痛心疾首的说道“小商,你怎么和羽朝的走狗交了朋友”
那头闻人听雪扔了剑,这头商枝也扔了刀,趁着老伯还在一脸茫然的时候,两人抱在一起,放声痛哭。
“我可怜的商枝啊,那本该死的书怎么把你弄到这里来了,你本来要当超模的啊”
是的,商枝身高一米八五,穿越前就当了平面模特,在小红薯上有十一万粉丝,穿书之后,她发现她比这里的大多数男人还高,压根就买不到符合她尺码的衣裳
她也抱着闻人听雪放声痛哭“我可怜的阿雪啊,你当年连土豆皮都削不好,如今怎么还成了个剑客呢”
闻人听雪泪流满面“都怪我,我不该看狗血言情小说啊”
事情,要从一本书开始说起。
小区附近开了一家书屋。
书屋的老板是一对退休夫妻,两人退休后无事可做,家里的书又多的放不下,就把自己家的其中一个门市房改成了一间营业性质的书屋。
书屋的老板为了照顾年轻人的口味,上架了一排新书。
花花绿绿的封面上,是飘零的樱花和一堆身着古装的美男,一位身着白衣的女子被美男们簇拥着,书面上那一行龙飞凤舞的书名更是格外醒目。
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
此书一共六册,是一本量大管饱的快餐文学。
众所周知,快餐食品虽然营养价值不高,但确实美味,且能让人迅速获得爽感。
闻人听雪和商枝逛书屋,随手拿了一本看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渐渐流逝,当第一册书被她看完后,她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起了个这样的名字。
是的,没错。
和女主暧昧的男一号神医是金月王朝未来的王。
和女主暧昧的男二号阴鸷太子是羽化神朝未来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