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楚韶的确厌恶被人触碰。
方才萧瑾第一次碰到她时,她几乎下意识想反擒住对方的手。
但是萧瑾的手指很凉,触感也不像寻常男子那般粗糙。除开指腹上磨出的薄茧,掌心柔软,宛如盛放的冰菱花。
楚韶并不爱尧国,但喜欢生长在大尧的冰菱花。
所以她的手腕只是猛烈颤动了一瞬,未曾挣脱开那道冰凉的束缚。
萧瑾眉心一跳,既然楚韶不喜欢喝交杯酒,她也不会强求。
她正欲放弃喝合卺酒的流程,谁知楚韶的手腕突然搭上了自己的手腕。
还没弄懂对方的想法,便听见了一道带笑的声音“王爷怎么不喝”
瓠瓜的两端系着红线,一个人不喝,另一个人也别想喝。
萧瑾只能抬起手,举起盛满酒水的瓠瓜,和楚韶一起饮下合卺酒。
二人共处一室,挨得很近。
仰头饮酒时衣袖滑下一截,手腕紧贴着手腕,吞咽酒水的声音十分清晰。
楚韶兴奋又好奇,因为她从来没有用这种方式喝过酒。
虽然对她来说,喝酒与喝水并没有什么区别,但萧瑾的皮肤细腻冰凉,身上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薄荷香。
不太像个男人,反倒像是沐浴过后的女子,才会沾上这样清浅的香气。
她的眼睫微微颤抖,吞咽酒水的速度因为激动变得很快。
如果能把萧瑾的手从腕部截断,装进匣子里就好了。这样就可以一直闻到香味,保留那种奇异的触感。
萧瑾不知道楚韶的想法这么丧病,只是看对方喝得越发急促,酒液都溢出了唇畔。
她有些意外,尧国是不生产酒吗
就算不生产酒,也可以当酒水的搬运工,从别国进口啊。
瞧瞧都把孩子急成什么样了。
好好的一个公主,长这么大连酒都没喝过,也难怪病得不轻。
葫芦的柄端用红线系在一起,楚韶喝得急,萧瑾也不甘落了下风。
在现代连二两白酒都要细品的她,此时毫不示弱地畅饮了一大瓢,充分展现了身为燕王的英姿。
只是风头过后,萧瑾放下瓠瓜,倚在轮椅上剧烈地咳了起来。
皱眉咳嗽着,心肺都被牵扯得疼痛。
待到她起身时,不仅衣服被鲜血浸染,就连地毯上都泼洒着怵目惊心的红。
此时萧瑾就明白了原主穿黑衣的用意。
这想法很不错,耐脏且省钱。
只是待到萧瑾咳完之后,重新将目光投向楚韶,却愕然地发现,那双洁白的鞋履溅上了几滴刺目的红。
啊这。
感觉有些不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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