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支持,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
“都过去了,”赵西湄说,“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路还是要往前走的。风水轮流转么,能量守恒,她搞别人,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
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风轻云淡的,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早睡早起,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一会听见声音,她翻了个身,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你干嘛去了”
“晨跑。”
“那你买花”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