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会儿的情景,刘春明恶心的都要吐了。他恶狠狠的瞪了孟岩一眼,内心暗骂“看看你出的什么馊主意。”
孟岩也忍不住摇头苦笑。他也没想到陆文渊居然会这么骚。真是抓住机会就要表演一番,防不胜防啊
闻人砺倒是没有注意到众人之间的暗潮涌动。不就是唱歌嘛他之前跟孟岩他们一起出来,也经常是吃完饭就唱歌。刘春明这个五音不全的麦霸每次进了包厢就抓着麦克风不放。闻人砺嫌弃刘春明唱歌难听,进入包厢之前都会提前买一副耳塞戴上。
刘春明每次看到闻人砺买耳塞都觉得愤愤不平,这次倒是主动给闻人砺买耳塞去了。一边付账一边在心底幸灾乐祸,暗搓搓的期盼陆文渊把嗓子都唱哑了,闻人砺也听不见
人家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他就让陆文渊情歌唱给聋子听
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等大家进了包厢以后,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当麦霸。包厢里响彻起一阵狼哭鬼嚎的歌声。所有人都非常默契的唱一些深情的歌,搞笑的歌,飙高音的歌试图打破陆文渊想要营造的那种暧昧的气氛。
终于轮到陆文渊点歌的时候,所有人目光灼灼的盯着陆文渊。想要看看这只大尾巴狼还能搞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可是陆文渊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竟然没有点什么符合告白场景的肉麻兮兮的歌跟闻人砺告白。反而点了一首很老很老的老歌,悠悠扬扬的唱给闻人砺听。
虽然那也是一首情歌吧,但其实并不符合眼下的情景。
刘春明和孟岩不太理解陆文渊的想法。一群人面面相觑,数脸懵逼的看着陆文渊。
陆文渊安安静静的唱完了一首歌,冲着闻人砺笑道“你还记不记得,这是我们两个第一次见面时,学校对面书店里放的歌。”
轰的一声巨响,陆文渊这句话把刘春明等人炸的大脑一片空白。甚至还有女孩子忍不住双手捧心,双眼亮晶晶的感慨道“好浪漫呀”
十多年前第一次见面,学校对面书店里放的歌竟然还能记的这么清晰。要说陆文渊心里没有闻人砺,她们这些旁观者都不相信。
闻人砺闻言一怔。他已经记不清他跟陆文渊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了。更记不得陆文渊刚刚唱过的歌。
陆文渊微微一笑“但是我记得。”
那是陆文渊转学报道的第一天。彼时陆总刚刚决定把新成立的陆氏集团的总部迁到a市。他把妻子和儿子也带到了这座繁华的大都市,下定决心要在此地扎根发芽,要让陆氏集团的名声响彻国际。他雄心勃勃准备大展宏图。而陆文渊却因为被迫离开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朋友们郁郁寡欢。直到他在新学校的门口看到了闻人砺
精致的小少年从黑色的豪车里走下来,身上穿着干净的校服,背上背着方方正正的小书包,过分秾丽的面容板的一丝不苟,面无表情的从陆文渊的面前经过。
霎时间,陆文渊仿佛看到了一只闲庭信步的孔雀,扬着优雅高傲的脖颈,自顾自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耳边飘荡着学校对面书店里放着的歌“今夜微风轻送,把我的心吹动。”
彼时的陆文渊年纪还小,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只记得这首含蓄的歌词伴随着秋日里最凉爽的一丝风,勾勾缠缠的吹进了陆文渊的心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