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晓晓告别邱岳后,跟着傅元宝把两个校友送回学校,再结伴吃去吃烤肉。吃完烤肉就去买桑晓晓这样那样要求的美食。买完才一起回家。
这回回家,桑晓晓都不乐意坐副驾驶。她肚子饱饱,坐在后面美滋滋看着消食后就能吃的各色好吃的,觉得人生一大乐趣就这些。
还好有冰箱。
明天周一,一天的饭菜都不用再折腾。傅元宝把东西一部分拿冰箱里放好,转头打算拿另一部分,发现桑晓晓明明刚吃完饭,正捞了一片羊肉偷吃。
桑晓晓和傅元宝对上视线,快速咀嚼,三两口吃下去后装作无事发生,盖上盖“明天中午我回来吃饭。现在我得去写稿了。”
傅元宝轻笑一声“牛奶”
桑晓晓“一小时后喝”
两人一块儿住,默契都越来越足了。
桑晓晓回到房间,翻出自己稿纸,仔细回想了一下先前自己说的那个故事。庸俗的毕业求婚,放在几十年后几乎是每一个学校都容易出现的场景。
但是,学校是什么地方是学习的场所,是拥有相当多绿化的地方。
所以桑晓晓要写的自然是一百次告白失败。
她这一回没有再用“我”来指代。事实上这样的文章确实更容易让人代入,但很多人并不喜欢看。尤其是当多年以后很多人不再耐下心来看文,一发现有文章是第一人称的,扭头就跑。
她塑造了一个小明。
小明这个名字很是大众,就像是小甲一样。
今天是七夕,小明告白了九十九次,也死了九十九次。他每一次想要向心爱的人告白,都做足了准备,但中间都会发生一些意外。他骑自行车出行,结果太激动车速太快,掉河里去一下子没救过来。他去买花没想到花店里有一种花他过敏,他第一次知道却没在意,结果病发太快呼吸不畅没救过来。
诸如此类的情况总共发生了九十九次。
他每一次死亡后,他又重新回到了这一天开始。他坚信,世界在阻止他告白,而他坚定的爱情信念使得他重生了一次又一次。
他一定要和自己的心爱的人告白,哪怕面对的敌人是这个世界
这一回他很是谨慎,既没有选择骑自行车,也没有选择亲自去花店买花。他每一步都小心谨慎,特意没有选蜡烛。因为有一次的死亡,是蜡烛点燃了学校的草坪,造成了一片火海。他被困在草坪上丧失了生命。
吉他已经准备好,横幅他也拉好。
他没有选择大白天,因为大白天之前学校有一条狗。那条狗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拼命要来咬他,结果他逃跑的时候摔在石头上,脑袋磕出事,当场没了。
在傍晚时分,日夜的交替时节,太阳洒下余光,天空是粉色与蓝色夹杂着的最浪漫时刻。大多数的同学在吃饭,而他心爱的姑娘会打了饭回宿舍吃。
他也没选择太靠近宿舍的位置,因为宿舍楼上不知道会往下掉什么东西。砸到他脑袋上,他人也没了。
他将花瓣撒成了爱心的形状,拿起了吉他,没有一点松懈。不到最后一秒,永远不能放松。他谨慎又小心,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对着楼上高歌着,并大声喊着“小红和我在一起吧哪怕这个世界反对我和你在一起,也无法阻挡我向你传递爱意”
楼上一时间探出了十个小红。
小明注视着他早已确定的那个宿舍,发现他心爱的小红也探出了头。
她一袭柔软的长发随风飘着,白色衬衫衣领也被太阳的余光照着,脸好似泛着轻微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