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就不谈越狱不越狱的事情了,你不是因为我管着你而心生不满嘛?现在我可以给你一个主动选择的机会。”
“什么选择?”
“今天出门,你如果全程牵着姐姐不肯撒手的话……注意,这可不是我逼你的啊,而是你自己主动牵着姐姐不放。”李梦允强调道,“那就代表你心甘情愿要当姐姐掌心的金丝雀。”
“切~”
还没等李梦允把所有选项都说完呢,李子凡便用鼻子出气冷哼一声。
“这怎么可能?”
“我疯了啊!还上赶子的去当什么勾八金丝雀,你直接说下一个选项就可以了。”
“下一个选项是,如果你松开了姐姐的手,那你就彻底自由了!”
哦?
还有这种好事?
一听自己可以重获自由,李子凡想都没想便准备甩开李梦允的手。
“那我肯定选这个啊!”
“你急什么,先听我把话说完。彻底自由指的可是……”
李梦允攥紧了李子凡那即将溜走的手掌,补充解释道:
“姐姐从此以后就不要你了,我们两个人就此天各一方,成为一对陌生人,各过各的去吧!”
我不要你了。
这种说辞充其量也就能吓唬吓唬小学三年级以前的小孩儿罢了。
嗯,正常来说确实是这样的。
但如果这话是从李梦允的嘴里说出来的话……
那情况可就完全不同了。
她这一号人物完全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进行揣测,平静的说出“我不要你了”,然后转眼间便彻底消失在你的世界之中。
这种事在她身上可是真的有可能会发生的!
李子凡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
那是因为李梦允同样有前科。
因为已经是过去很多年的事情了,所以李子凡也记不清那件事具体发生的时间了。
总之是在他们俩刚开始相依为命的那段时间吧;
那段时间里他们的日子过的很苦,每天都只能勉强填饱肚子;
然而就是在那种情况下,有一天李梦允却特别“大方”的对他说:
“子凡,今天姐姐带你去义井的夜市吃好吃的吧。”
李(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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