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我这里也无用,若是有机会,请你寻人将他修好吧。队长跟我讲了后面的事,若是一把好刀,连留下名的机会都没有,太可惜了。”
易尘没有客气,点点头:“若是以后能修复,定会让你听到它的名字。”
胡星裂开嘴笑了。
昨夜说的那个地方离军营五十里的距离,军中有马,狼群已经被解决,所以就只有章景山与胡星一同前往。
旁边的军士拉过三匹战马,易尘看着那匹留给自己的棕色的,身形高大的骏马,拉过缰绳。
他,不会骑马!
好在荒原的地势平坦,既然其余两人都骑着而行,自己也不好飞起来啊,面无表情地跃上马背,学着章景山的样子,蹬住马蹬双腿一夹,那匹棕色的骏马就在草原上驰骋。
感觉与在天上完全不同。草原的风呼啸而过,马背上的他随着骏马的奔腾,高低起伏。只有一个字:爽。
怪不得那景阳院的公输墨,能驭剑飞行,却偏要起个火麒麟!原来骑乘的感觉是这样的,易尘心中打算着,若是有机会,自己也去弄个座驾。好过一天到晚站在铁索之上,怪累得慌。
还没等他体验够骑乘的快乐,就看到前面的胡星腿一伸,跃下马去。
“就是这里了。”
一片方圆大概只有三里的地方,不同于荒原上枯草黑土的其余地方,那草竟然快有一人高了,虽然已经是枯黄,但是可以从这里看出来,若是到了春天,一定是生机勃勃。
这块地方显得很突兀。
易尘骑着马走了过去,看着那片草底下的土地,一块块皲裂开来。胡星说得对,这里之前应该是片泥沼,也就是说,这块地方下面的水源要比其余地方更胜,且那锈刀也是在这里出现的,那这块地方,应该仔细探查一番。
三人在方圆三里的干草中摸索了好几遍,但是除了满鼻子的干草味道,没有任何收获,易尘心中有些失望。看看太阳的位置,差不多时间,他就要赶去广兰城的白家了。
章景山贯会是个察言观色的人,看着易尘瞧日头的样子,出声说道:“易尘小兄弟若是赶时间,就先行一步,若是我等之后发现了什么情况,到时就告(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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