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萧珩傻兮兮的开口,扬起嘴朝她傻笑。
而他傻笑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透着傻气。
余甜甜定定的看着他,发现他眼睛里根本就看不到别样的东西。
她刚才是眼花了
“媳妇儿你抽筋了呀,抽筋是不是很疼呀。”萧珩又傻傻的问。
余甜甜将视线从他眼睛移转开。
她低眸瞄了自己的脚一眼,脚还隐隐约约的有点疼,痛感不是很明显,但她怕站着会再次遇到抽筋这种事,怕抽筋时会摔倒,所以她让他将她扶到床上坐下。
萧珩听话的照做,将她扶到了床边处。
余甜甜慢慢弯身坐下,她坐下后突然抬眼,紧紧的锁着萧珩眉眼道“萧珩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萧珩“”这话,让他心跳漏了半拍,让他呼吸不由自主的紧了下。
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他压下心里的那丝悸动,眉眼间全是傻笑,特别憨傻的看着余甜甜道”媳妇儿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那种。“
余甜甜“”刚才她的话,其实是在试探他。
原以为会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可是,事实却叫她失望了。
他真是个傻子,很痴傻很痴傻那种。瞧他这反应,跟个傻子有啥区别听到她说喜欢他时,他真的一点异样都没有,连眼神都没有异样的变化。
刚才觉着他眼神里有东西,想来真是她看错了。
“萧珩也喜欢我呀,真好,那我们就是互相喜欢了。”余甜甜笑说了一句,对他这种痴傻的反应,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如果他不傻,那该多好
以前萧珩不傻的时候,是很优秀的。他读书特别厉害,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而除了读书厉害外,他其他方面也很厉害。他干农活儿都比别人干得快比别人干得好,他一个人,有时候能顶两个壮劳力。
不傻的萧珩,其实比男主萧天逸,要优秀多了。
以前看书的时候,她就很无语作者的安排。明明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要让他变成傻子这种安排是不是太过残忍了
尤其现在萧珩就近在眼前,看着他痴痴傻傻的样子,她真想回到现实里去将那个作者揍一顿
“媳妇儿喜欢我,我也喜欢媳妇儿,我们都喜欢。”萧珩傻笑着,又说了一句傻兮兮的话。
余甜甜抿了抿唇,她让萧珩也坐下,然后扭着身子,给萧珩量了胸围。
将上身的尺寸都量好后,余甜甜在床沿上坐了一会儿,感觉脚没有任何的不适感了,才起身去将布拿出来裁布。
萧珩站在她身后,看着她认真专注的样子,他眼眸微动,眉头微不可察的皱了下。
刚才那会儿,她很明显是在试探他。
她对他起疑了吗他是不是露出什么破绽了
他蹙着眉头思绪了会儿,决定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在人前,他万不可以露出破绽
余甜甜一整个上午都在裁布做衣裳。
在21世纪的时候她没有给人做过衣裳,但她给家里的狗和猫猫做过。她觉着,人的衣服应该跟猫狗的衣服是一个原理,她能给猫狗做,也能给萧珩做。
只是第一次做人的衣服,可能时间上要慢点。不过慢就慢吧,反正又不急于一时。
余甜甜十分有耐心,她裁好布后,便拿出针线,认真的做起衣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