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你怎么不说话呀你是不是不开心了”
“媳妇儿你别不理我啊,我会乖我会听话的。”
余甜甜闷坐在床上,看着眼前憨憨傻傻却模样俊美的男人,心里郁闷得直想哭。
而她也确实哭出来了,她无声的流着泪。那泪水划过脸颊,让她本就娇美的脸蛋看起来更加楚楚动人。
萧珩站在她面前,他看着床上一言不发只顾流泪的女人,眼底深处翻滚着波涛。
上辈子她也是这样,坐在床上一言不发,只顾哭泣。哭了一会儿后,就冲他发脾气,说他是个傻子,说他这样的傻子不配娶她,还说他这样的傻子怎么不去死。
他永远都记得她那歇斯底里的模样,凶狠异常,恨不得掐死他
后来她也确实弄死他了,大冷天的将他推进河里,让他在河里面淹死。
河水冰冷刺骨,河水漫过口鼻进入肺腑时,那种难受和绝望,他现在都还能体会。
一想到当时的绝望处境,他咬紧了牙关,眼底深处迸发出了一丝厉色。
只是在她看过来时,他的眼神又变得痴傻呆滞,好像真的是个傻子一般。
萧珩见她朝自己看过来,以为她要像上辈子一样歇斯底里大喊大叫了,没想到,她只是可怜巴巴的说“我好冷,脚都冷得没知觉了,萧珩,你去给我打点热水好不好我想泡脚。”
余甜甜真的很冷,现在季节是冬天,且是南方的冬天像北方的话,冬天有炕,烧了炕的话炕上会很热和。
可南方,根本就没有炕这个东西。南方的冬天大多是湿冷的,尤其是今天下了雨,空气中那种湿冷的味道更重。
余甜甜坐在床上,床上的被子很薄,且估计盖了不少年头了。被子盖在身上感觉都没有啥温度,她的身子依旧很冷,尤其是脚,冷得都好似成冰块儿了。
她其实想泡个热水澡的,但这里是70年代的农村,想泡澡,根本就没那条件。所以她只能降低要求,只想着泡个脚就好。泡了脚,脚上暖和了,身上应该也能暖和不少。
而萧珩虽然是个小傻子,可只要不是太繁琐太复杂的活儿,他是可以干的,而且有些活儿他还能干得很好。就像原书里,女配指使他去摸鸟蛋,他每天都能摸回来好几个。而别人去摸的话,半个都摸不到。
是的,她穿书了,穿进一本年代文中,成了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这女配原本是男主的未婚妻,可男主一家觉得她八字不好,和男主的八字相冲,便和女配的家人商量,让她嫁给了男主的弟弟萧珩。
萧珩是个傻子,女配嫁给他后,没少欺负他。大冬天的叫他睡地上,连点盖的东西都不给他。下雪天叫他去山上摸鸟蛋,即使他从树上掉下来受伤了,也依旧叫他去。摸不回鸟蛋就掐他,将他掐得浑身青紫。
当时看书的时候她就特别心疼这个小傻子,尤其是后面女配还在大冬天的将他推进河里面,让他在河里面淹死,她就更加心疼了。
她当时还在评论区留言,说女配太恶毒了,就算不喜欢傻子,也不能这样害人性命。
结果谁知道,一觉醒来,她竟然成了这个恶毒的女配,成了这个小傻子的媳妇儿。
余甜甜“”她又想哭了,只是这会儿,她却哭不出来了。
萧珩有一瞬间的惊讶,没想到她竟然只是叫他去打热水。原以为她会像上辈子一样大喊大叫。
他看了一眼面前这女人,依旧是那张娇媚的脸,娇软柔媚,看着好似话本子里的仙女儿似的。
她明明跟上辈子是一个人,可是为什么她这反应却跟上辈子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