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的,而是一个四十岁的陈姓女子的。
不过这证明不了什么,如果这是周博的私人号码那为了安全着想他肯定不会用自己的信息去申请。
想了一下后她决定冒险一试。
她先查看了一下这个号码的余额,确认还有三十多广元后她又用通信局的系统给号码发去了一条催费短信。
只不过和一般的催费短信不同,她在这条催费短信当中设置了一个查询话费页面的钓鱼网址,只要号主看到短信点进来自己就能获取他实时的位置信息和摄像头的使用权限。
也就是说,只要对方点一下链接自己立马就能知道这个号主究竟是谁。
怀着忐忑的心情,她敲击键盘发送了这条信息,随后用电脑打开了那个钓鱼网站的系统后台,静静等待着目标的上钩。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沈如琳的心也逐渐提了起来:
对方为什么还没有登录网站?
是没看到短信,还是识破了自己的计划?
亦或者这个手机号本来就不是周博的,一切都是自己乱想……
嘀——
就在此时,电脑突然传来了一阵提示音。
焦急等待的沈如琳立刻看向电脑。
果不其然,网站后台显示对方已经打开了这个钓鱼网站。
而在对方手机登录网站的一刹那,对方手机摄像头的使用权便悄无声息地落到了沈如琳的手中。
终于要揭晓答案了吗?
没有再耽搁,沈如琳立刻打开了对方手机正面的摄像头。
一瞬间,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张人脸。
而看到这张人脸的一刹那,沈如琳顿时呆住了。
虽然之前她就已经大概猜到了这个可能,但当这个可能变成现实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却还是有种无比震惊的感觉。
正是周博。
并且定位也正好是警察局。
这下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了!
于是怀着沉重的内心,沈如琳打开了电脑的录屏功能,将这一刻的证据全部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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