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闻禹眸光微动。
神经一下子绷紧,心跳速度也跟着加快一点。
时间还有很多。
慢慢来,来得及。
四点四十。
苏闻禹打了一通电话,告诉准备上门的西式主厨科莫,今天的晚饭由自己来做,让他不必过来了。
科莫毫无所觉地满口应下。
五点零五。
整理画室。
工具用书之前就已经带去工作室了,画具有的能带,有的不方便搬到新家,那到时候花钱再重新添置。
六点十五。
收拾衣服。
苏闻禹对穿着的要求一向不算太高,何况先前就已经搬过一点,这次只打算带一些当季的,整理起来倒是不麻烦。
柜子里的衣服,深色浅色各占一半,白色的也有不少,却还是簇新的。
以前经常打工的时候,他自觉灰头土脸,又因为心情沉郁喜欢躲在暗处不被人注意,便不穿白色。
自从知道裴瑾文的事,发现他初见霍城穿的白衣之后,苏闻禹就更是下意识地开始只穿深色。
明明他喜欢的,本来就是白色。
他想了想,把所有浅色的单衣和薄外套都简单地打包好准备带走。
只把深色留下了。
七点。
确认好所有证件,包括财产证明,签过的纸质合同,重要的文书,清点三遍,保证没有任何遗漏。
七点三十五。
窗外的灯火逐渐亮起,在夜色苍茫中像星星一样处处闪耀。
其实剩下的东西还有不少,霍城出差带回来的石头,已经裱好的画着和霍城从前回忆的手稿,还有无聊时候做的小玩意。
说起来还挺奇怪,那时候明明很喜欢、一心想要带上的东西,可是现在看着,却又觉得没什么带走的必要了。
他已经记不起当时为什么想带着,也想不明白眼下为什么可以毫不犹豫地直接舍弃。
无所谓了,想不明白就不想。
八点零五。
苏闻禹终于把东西收归完毕。
他站在客厅的大门前,眸光深沉地顿住了脚步。
住了将近三年的地方,喜欢了整整六年的人。
按照道理,其实是应该告别的。
“再见再见”就在这时,耳边忽然传来尖利的鸟叫声。
傻乎乎的鹦鹉不知道刚刚认下的主人已经决定离开,还在吱吱喳喳欢快地卖弄。
倒是挺应景。
苏闻禹微微一怔,听得有几分恍神。
半晌,他忍不住笑了。
原来,那个时候,就已经说过再见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停留,直接带着行李下到车库,驱车连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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