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毕竟是个刚出农村不久的小伙子,涉世未深,刚刚看到沈怀瑾他们就已经开始腿软,更何况现在是在密闭的小房间里接受警察无休止的轰炸式盘问。
他的话本来就经不起推敲,一时说那二十万跟十万是亲戚借给他做生意的,一时又说是借给他看病的,逻辑混乱,前言不对后语。
警察还把沈怀瑾提供的监控录像给他看了,问他为什么多次在不属于他工作范围的地方徘徊流连,是不是有什么不能告诉人的目的。
陈兵还是嘴硬,因为监控里根本看不到他有“下药”这个动作,他一直坚持自己只是想多学点东西,看看刺身是怎么处理的。
不过这是送来的一份证据,让陈兵下药的身份坐实了。
鉴证科送来了涉事所有食物以及餐具的检验报告,发现送来的所有食物样本中,只有刺身类的食品有疑似泻药以及催吐药的物质。
更重要的一点,在刺身装盘的餐具上,鉴证科人员都发现了同一组指纹。
警察马上采集了陈兵的指纹让鉴证科人员进行比对,结果发现,跟在餐具上发现的是同一组指纹。
到了这一步,陈兵想脱罪已经是不可能了。
“在刺身上下毒,是你自己的意思还是有人指使你做的?”
大半天的盘问已经耗尽了陈兵的意志与精力,他气息微弱地说:“我是受人指使的。
天皇酒店跟我无仇无怨,我怎么会起心思害老板呢?“
“谁指使你的?”
“我不知道啊。
一天在厨房后门外面的巷子抽烟,一个带着女人找上我,一见面就能说出我的名字。
那女人一身黑色打扮,黑色渔夫帽、墨镜、黑色口罩,根本不留一点儿缝隙让人有机会看到她的样子。
我当时还挺害怕的,以为是个神经病。
可当她真的给我转了二十万的时候,我就相信她了。
她跟我说不会出人命的,最多就让那些人呕吐跟腹泻,药还是无色无味,没人会发现是我动了手脚。
在京市想出头真的太难的(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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