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王博买来的不是羊肉,刚刚炖上,没一会儿就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根本不是羊所特有的膻味。而且炖出来的汤水,哪怕放了胡椒、姜片,依然清澈得跟清水一样。
不过汤味儿浓郁,喝一口只觉飘飘欲仙。
这太不可思议了,更别提那肉就跟果冻一样,一入口就化。
王博有些后悔“早知道味道这么好,就该全买下来。”
“虚不受补。”苏清之瞄了一眼王博,十分优雅的喝汤。“别忘了我说的,这是大补之物。”
王博“谁虚不受补了我很健康。”
王博只差狂拍胸口证明自己很强大了。
苏清之“反正我们吃这一锅吃不完,思博兄回去的时候,记得给嫂夫人带点。”
“嗯,知道了。”
别看王博总喜欢母老虎、凶婆娘的称呼李氏,实际上真的只是嘴巴上叫喧得厉害,心里还是挺敬重李氏的。当然这和李氏本性彪悍有关,敬重归敬重,王博主要是怕。
一顿别开生面的炖羊肉吃完,王博又在苏清之的新家待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打道回府。很快到了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如王博所说的那样,他准备跟着苏清之一起去京城做生意。
有苏清之作为庇护,王博这位狗大户,定然能够很好的在京城待下去。不说其他,最起码不会被人刻意的刁难。士农工商,哪怕是灵异的古代位面,商人都处于社会的底层,生活富足也是如此。
就苏清之知晓的,一般商户人都喜欢做投资,比如说以翁婿的方式资助贫穷学子,妄想贫穷学子考中后,带着他们一起鸡犬升天。
当然了,这样的投资,赌的人品,看中的读书人女婿,人品不好,什么投资都会成空。
苏清之呢,也是有大把的商户想投资他。
但是吧,苏清之从来都不是一位循规蹈矩的主儿,他觉得与其牺牲婚姻换取优越的读书环境,还不如交好金主爸爸,王博给的,苏清之更接受得心安理得。
是朋友,也是可以等价交换的。
苏清之又不是只索取不付出。
这回上京,苏清之是准备去翰林院报道。因此并没有纯粹靠两条腿走,而是坐的马车。
是王博家的马车。
准备了两辆,一辆女眷坐,一辆则是苏清之和王博同坐。
很快,马车驶离了老家,沿着官道一路向北。
此时的天气很好,赞一句枫叶红似朝阳也不为过。过了两天,马车抵达一处县城,稍作休整,就继续上路。临近天黑的时候,路过一间茶寮。
王博闹着口渴,一行人就停下,进了茶寮。
茶寮的生意很冷清,有一对看起来像是祖孙的女子在忙碌。
年老的女子,暂且称一句老婆婆,她见来了客人,本想伺候的,但是吧,王博嫌弃她手脚不利索,干脆就准备自己动手。
王博身上有有钱人的通病,很是矫情。
出门在外,总算带着自家茶园产的清茶。这回上京,就带了不少自家茶园产的清茶。
这不,王博总觉得茶寮的茶水太粗鄙,隐隐约约还有点怪味,干脆就只用了店里的开水,用自己带的茶叶沏了壶茶。
“尝尝,这是新年刚出的龙井。”
苏清之喝了一口,只觉清香扑鼻,满口留香,便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冲着王博打趣说道。“这是贡茶吧”
王博“哪是贡茶哦,这只是我家茶园今年清明前采的第一批新茶,味道自然比清明节后采的好。”
“哦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苏清之笑了笑,“明年新茶给我多留点。去了京城花费颇多,能从你那里搜刮一些是一些。”
这话是说笑,王博不会当真,当即就笑着还嘴。苏清之呢,不相让,两人你来我往,很快就说得热火朝天。
李氏则坐在一旁,她的身后站着两名做妇人打扮的女子。是王博纳的姨娘,没有皇甫五姑娘的存在,倒是嗯那位人美歌声更美的皇甫姑娘,成了王博的平妻,就坐在李氏的侧面。
李氏对她没有敌意,主要是皇甫姑娘一入王家门,就老老实实的将自己妖精的身份说了。只是为了求一个庇护,才委身王博。倒是想委身苏清之,问题是活人给他红袖添香,苏清之都不屑,何况是妖精。
此时皇甫姑娘手中正攥着一把折扇,神色未明的打量着茶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