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豪情壮志不过一秒,现实的凉水就泼得他冷静。
目前他的修为离圣人隔着至少一百个马里亚纳海沟,不,跨过这些海沟都比证道容易,他有翅膀了,他会飞。
文烛珏默算,他的境界现在大约初入金仙,属于洪荒中层战力,不过凶兽情况特殊,在某些方面能超越境界限制。
比如没有先天防御灵宝的大罗,如果被他偷袭,很可能丢不少精血,导致战力下降,继而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丢掉性命。
然而,文烛珏数了一下他知道的大罗,个个都腰缠灵宝,就算防御不足也能把他一剑捅死,谁让他穷到只有一身脆皮呢。
这个事实简直令人伤心。
文烛珏摸着自己的吸管他唯一的法宝,取材他脱落的口器。
他低头,看着吸管陷入沉默,要是真拿它打架戳别人,自己还用得下去吗
认清状况的他决定继续苟。
虽然有盘古大礼包,但洪荒太可怕了,很长一段时间,圣人满地跑,准圣更不用提,他一个小小金仙,有什么勇气去妄想至高的圣位。
不过在心底最深处,一道细微的声音反驳,不成圣终为蝼蚁,你当真甘愿一辈子当蝼蚁吗既然已经穿越,这一辈子就是偷来的,畏首畏尾、默默无闻岂不可惜。
时间在文烛珏对物种的收集中飞逝。
九百年,不过刚够他把东胜神州和南瞻部洲走遍。
不对,现在洪荒还没分裂,应该是东南方位,这是洪荒灵气最充裕的区域,西方教两位就为此嫉妒得红了眼。
亲自走过,想想日后圣人大战打得洪荒四分五裂,诛仙大阵甚至差点重演地风水火,文烛珏不觉深深叹息。
怨不得天道要限制圣人,这是砸它盘子啊,圣人能在混沌生存,可重聚的洪荒,天道还是原来的天道吗
况且,圣人对洪荒气运灵气的吸取太可怕了,盘古身陨能造出这么大一个世界,三清等人就算不如,也相当于一个小世界,留给其他人的还能有多少。
为日后的洪荒默哀一秒,文烛珏按照之前的计划,暂选一处落脚,先把道场定下来。
本来他是想找海外三仙岛,可飞遍东海都没见到影子,加上海边的湿气与咸咸的海风,一想到长期居住,顿时觉得还是要接地气。
洪荒大佬的道场通常不是依山就是靠海,文烛珏考虑后,却决定住个平地,他上辈子平原长大,虽然喜欢山水风景,但住的地方还是平整一点儿好。
蓝角对此举双蹄赞同“能长出鲜嫩青草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此时他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曾被当做储备粮的历史,走遍洪荒,他已经不是过去坐井观天的蓝角,他才不信文烛珏会吃他呢。
文烛珏确实不会吃,不过会逗。
他做出一副坏笑的样子“没错,我马上就把附近播上紫心草,肯定能生长得极为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