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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以后的工作: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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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小宝随便找了一本读者杂志,翻了翻,开始抄写。这是一篇小随笔,名字叫烟火气,郭华悦写的。大约有五六百字的样子。
苟小宝的钢笔字,美观大方,刚劲有力,给人一种高雅的艺术享受。前世,陪着自己那个所谓的儿子,上补习班学习硬笔书法。几年下来,儿子写的字还是象,虾爬的一样。而自己却把钢笔字练的,字形美观,清晰流畅,让人见了就会留下深刻印象。
苟小宝觉得写一篇,有点少了点了。于是苟小宝又借鉴了一个小幽默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鸡蛋顾客:“师傅!我买十斤鸡蛋,全要小的。”售货员:“别人都要大的,你为什么要小的?”顾客耳语道:“我是卖煎饼的。”
把三张稿纸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写好杂志社地址。
接着又翻出一个90年代的知音杂志,找出一个千字内的小文章和一个百字内的小幽默。顺序不变,装信封,贴邮票,写地址,一气呵成。
苟小宝暗暗想着,一个月写他个七八篇,有一篇中了的话。就可以上那个小白菜面前去炫耀一番,刷一刷存在感。
想到存在感,苟小宝想起自己还会弹电子琴呢,并且弹的很不错。
前世,赵红英说为了培养儿子的艺术细胞,请来专职的教师,教儿子弹琴。儿子狗屁不是,自己反而学会了,教琴的老师在和赵红英以后争吵的过程中,不断反复的提起,你儿子就是一头猪,我把你丈夫都教会了,而你儿子还只能用一个手在那乱怼,这说明什么,不能说我教的不好,而是你儿子的智商堪忧……
2000年之前的黑省小县城,婚丧嫁娶都会找一个小乐队。现在酒厂还没有乐队,在九几年的时候,酒厂的工会组织了一个自发性的乐队。每年都会接到不少的婚礼庆典的活。
苟小宝现在琴,弹的非常不错,前世,开超市的时候,每到夜幕降临。就会(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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