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分析了宋金双方的形势,提出了周密详尽的恢复大计和克敌制胜的战略战术。
以后,他又向右丞相虞允文上了《九议》,再次陈述他的抗金方略。
辛弃疾希望以此唤起宋廷君臣的抗金热情,坚定他们抗战必胜的信念。
但是,在逐渐偏安成风的情况下,他的满腔热忱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经过深思熟虑的恢复中原大计如石沉大海,这使辛弃疾陷入极度的悲愤和苦闷中。
朝廷虽对北伐反应冷淡,但对辛弃疾在建议书中所表现出的实际才干颇有感兴趣。
从乾道四年(1168年)年始,辛弃疾先后担任过建康府通判、滁州知州、江西提刑等职,在平定了赖文政领导的茶商军之后,又知江陵府兼荆湖北路安抚使,成为封疆大吏,后历江西、湖南安抚使等职。
频频的调动与升迁并没有使辛弃疾感到满足,他日夜渴望的是驰骋沙场,收复失地。
但辛弃疾豪迈倔强的性格和执着北伐的热情,却使他难以在官场上立足。
另外,“归正人”的尴尬身份也阻拦了他仕途的发展。
后来,辛弃疾因在地方上大刀阔斧地整顿、创置“飞虎军”等事,妨碍了权贵们的利益,淳熙八年(1181年)十一月被交章弹劾,以“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等罪名,罢去他的所有职务。
在被罢官时,辛弃疾回到上饶,开始了他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
此后二十年间,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
绍熙三年(1192年)至绍熙五年(1194年),辛弃疾出任福建提刑、福州知州、福建安抚使等职,其间一度归朝任太府卿,又被劾罢官奉祠。
同年夏,辛弃疾回到上饶,住在瓢泉,动工建新居,经营瓢泉庄园,决意“便此地、结吾庐,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次年(1204年)差知镇江府,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
嘉泰四年(1204年),他晋见宋宁宗,认为金国“必乱必(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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