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录判皱着眉头看向甄鑫,他可不相信这位颇具才气的甄公子,会用如此拙劣的手法,来逃避窝藏驱口的罪责。
“是这样的。”甄鑫对着应录判,一脸认真地解释道:“那天广州城连续下了两天的雨,既阴又湿,冷气逼人。走在街上的郡主,碰见一个衣裳单薄的姑娘,自称姓米,遇难离家,便将其好心收留。”
“那姑娘无处可去,见郡主心善,自愿卖身为奴,成为郡主的侍女,并改为名赵五娘。”
那边,程迎先急了:“她怎么可以卖身为奴?不可能!她是我的,我的……”
甄鑫冷冷地看着程迎,“她是你的什么?”
她是我的什么?程迎突然语噎,如同第一次吃到榴莲的北方人,吞进去难受,吐出来不敢,怕被人发现以为在偷偷吃屎。
说她是我的儿媳妇,虽然强行被自家儿子行了夫妻之实,两人却没有任何婚约。说她是自己的驱口?自己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有资格将米曼娘纳为驱口?
“那米家小娘子,是达鲁花赤老爷指定的驱口!”程近双臂抱胸,算是给程迎解了个围。
“可有文书凭证?”
驱口,就是奴婢,男为奴、女为婢,不过只有蒙古人的奴婢才能称为“驱口”。
远在草原牧马的年代,那时强者为尊,只要你够狠能打,无论是牲畜粮食还是人口,抢得到的都归你。这是草原部落所共同遵循的生存规则。
而那时的驱口,指的便是通过抢夺而来的人口。这些人,都是主人财产的一部分。可以用可以送可以卖,当然更可以随便杀死。
中原王朝直至宋代,一直存在着奴仆的买卖,却严令禁止掠夺人口。《宋刑统》中,只承认两种合法的奴婢来源,一是被贬的罪人之妻、子,二是自愿卖身。而掠人、掠买人为奴婢者判绞,和同相卖为奴婢者,皆流二千里。
侵占了中原之地的蒙古人,在享受花花世界的同时,也被迫接受这些来自文明世界的律令。然而,(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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