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因为时间短,入味并不算是太好,但是也很好吃。
白年年从前并不太喜欢吃猪皮,但是如今猪蹄上的皮,因为味道太好,白年年忍不住一小口一小口的都给吃掉了。
余景看她吃的正欢,还特意又夹了一个猪蹄放到碗里。
这是他们之前在超市那边找的物资,都冻得梆梆硬,数量不少,刚才胡让让说想吃,所以余景找出了一些。
余景不愿意啃猪蹄,觉得都是骨头,一个吃不好还得上手,才能啃得舒服。
所以,他选的是可以大口大口吃的牛肉。
牛肉被切成了两指宽的细条,这样方便入味,而且味道极好。
吃两口看看白年年,看着白年年啃的形象都不要了,余景终是忍不住,小声问道“真这么好吃”
对此,白年年咽下了嘴里的东西之后,不住点头道“嗯,特别香,就是时间太短,里面没怎么入味儿,如果卤一晚上,味道肯定更好。”
卤料包是个挺有名的品牌生产的,所以味道确实不错。
余景原本并不想吃,而且他不太爱吃猪皮啊,鸡皮之类的东西。
虽然说末世不挑,但是有条件的情况下,他还是不太想吃。
这会儿听白年年这么一说,再看小姑娘吃得头都不抬,余景终是忍不住,小声说道“要不,你的给我尝一口”
余景想了,如果白年年问,他碗里有怎么还惦记着她碗里的,那他就说,白年年的那块剩下的少,他就尝尝,又不多吃,就别浪费了。
但是,白年年也只是转过头小声问道“你不嫌弃的话,那我这个给你”
没问原因,余景要了,她就给了。
见此,余景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嫌弃是不可能嫌弃的,一方面他是真的想知道,有那么香吗
一方面又觉得,那是白年年吃的,他就特别想尝尝。
“我这个给你。”余景说话的时候,已经示意白年年可以把自己碗里的夹走。
他没动自己的筷子,怕白年年嫌弃。
白年年也没在意,先把余景碗里的整猪蹄夹走了,又将自己碗里还剩下的一小块的猪蹄送到对方碗里。
“你如果吃不了,可以再给我。”白年年觉得,不能浪费食物。
她平时就不浪费,这种时候了,更不可能浪费。
只是怕余景吃不惯,特意提醒了一句。
说完之后,白年年又闷头开吃了,时不时的还侧过头跟胡雪分享一下,这个猪蹄的美味。
胡雪。
猪蹄好好吃,牛肉好好吃,卤蛋也好好吃,豆皮也好棒啊,腐竹也好好吃。
呜呜,都好好吃
卤过的猪蹄,外皮已经成功上色,浓浓的赤酱颜色,只看着就觉得味道很好。
不过,那是对于爱吃的人,对于并不太偏爱的余景来说,也就是一般般吧。
他小心翼翼的张嘴咬了一口,尽可能的咬了入味儿最深的外皮。
虽然卤制的时间不长,但是猪蹄的表皮已经十分软烂,咬一口只留一层层浅浅的筋道感,其他地方总觉得一抿就会化掉。
余景觉得口感还不错,味道也挺好。
特别是看着白年年又闷头开始干猪蹄,而且吃的特别欢畅,余景忍不住又咬了一口,再来一口,又来
等发现自己还嗦起了骨头的时候,余景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所以,他就这样对猪蹄发起了投降
不知道为什么,反应过来之后,余景觉得自己心里还有一层浅浅的甜蜜。
“要不要再给你捞一下”余景觉得挺好吃,但是比起牛肉,猪蹄还是差了一些,他并不准备再吃,但是怕白年年不够,所以特意问了问。
“够了,够了。”哪怕末世之后,因为体力增长,所以饭量大了些,但是一次啃两个猪蹄,对于白年年来说已经是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