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那天看见老妇人的时候,她除了对灯笼有点反应之外,对周围的一切都无动于衷,见到李美步后,她抬起头,嘴唇微微开合,听声音好像是在说“是你呀。”
“诶你们认识”刘嘉问道。
李美步也很好奇“你也认识她”
刘嘉把上次巧遇老妇人送她灯笼的事情说了一遍,李美步感叹“真是缘份。”
大多数十八世纪来美国的华人多是因为“卖猪仔”,但是他们得到自由之后,也不都是柔弱的小可怜,到纽约之后,华人组成了几个堂口,跟其他国家的移民斗、跟对家堂口斗,杀了个昏天黑地,有一处因为地势太好,总出事,因而被称为“血腥之角”。
李美步的父亲很有想法,各个堂口在那里打打杀杀,他在血腥之角的二楼开了一个晨星图书馆。
由于这里很乱,站在图书馆窗边就能近距离观赏两派人马互相砍杀的场面,刚开始很少有人过来,只有这个名叫安娜的少女每天都来。
少女安娜对未来十分迷茫,她期盼未来会好,但是贫穷的现状让她又不敢奢望。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读书有什么价值,她的同龄伙伴不识字,有的去做了女仆,有的已经结婚生子,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对现状感到满足。
她对自己产生怀疑,在什么都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是不是知道的越多越痛苦,还不如浑浑噩噩过一生。
面对安娜的疑问,李美步的父亲告诉她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
安娜不懂自己能有什么机会。
直到后来,识字的她,被一户有钱人家挑中做了女仆,之后拒绝了有钱人家少爷对她的骚扰而辞职。
由于她有了工作经验又识字,所以又成为了卡朋蒂埃家的高级女仆,在那里,她认识了丁龙。
当时正是全美排华浪潮的高峰时期,丁龙在卡朋蒂埃身旁也时常受到歧视,唯独安娜对他很友好,因为李美步的父亲曾经向她描绘过一个拥有美好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那里的人们勤劳善良,而丁龙就完美的符合李美步父亲的描述。
正是因为安娜,丁龙才会产生一种想法也许让美国人对中国人更多一些了解,在美华人的境况就会比现在更好一些。
于是,有了捐款给哥伦比亚大学的事情。
安娜后来离开了卡朋蒂埃,结婚生子,也给哥伦比亚大学汉学系捐过钱和物,与李美步相识,直到安娜生病之前,两人都是私交甚笃的挚友。
可惜,安娜意识不大清楚,除了对李美步有所反应之外,也仅仅是有点反应,就好像在前方看到了熟人,叫了一声,却发现认错了人。
“几年前她遇到了一场车祸,腿受了伤。”李美步叹息着摇了摇头,“不然,今天你能看到她表演粤剧呢。”
“哈她还会粤剧”刘嘉很惊讶。
“嗯,马进隆经常哼粤剧弃楚归汉里的一段,她就去问我父亲那是什么歌,我父亲刚好是个粤剧票友,就教她动作,她很有天赋,一下子就学会了,后来汉学系每年请她来参加派对,她都会表演那一段。”
汉学系的派对,更像是一场sy盛会,一群高鼻深目的外国人穿着他们认真从古壁画上复原的汉服,以他们学到的礼仪互相致意,男生抱拳作揖,女生微蹲万福,端着茶盏的姿势都相当的复古。
前方的小舞台时不时有一些表演,杂技、魔术过后,便是各地戏曲。
本来没有粤剧,不过学生们起哄,说最佳辩手必须出一个节目,李美步什么都没准备,便随便挑了刚才跟刘嘉随口提到的粤剧弃楚归汉,台下一片欢呼。
梆子先行,丝弦再响,李美步亮开嗓子,刘嘉一个字都听不懂,只能默默捧着葵花子,呱唧呱唧地嗑。
刘嘉无意间向安娜那里看了一眼,安娜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美步,然后,她抬起手,枯瘦的胳膊上,肌肉早已干瘪,但是每一个动作,都有板有眼时而似甩水袖,时而仿若提裙,时而抬手作遮面娇羞状。
与台上李美步的动作一模一样。
刘嘉走过去,安娜不仅在做动作,就连眼睛都亮了,神采奕奕,与之前那个如木雕石塑的模样判若两人。
“她的记忆恢复了”刘嘉十分惊讶,安娜的孙女低声唤了她几声,叫她“奶奶”,可是,她却不为所动,依旧自顾自地做动作,直到李美步唱完整个选段,安娜才做了一个收势,靠在椅背上,低下头。
她在小声嘀咕着什么,刘嘉听不清,安娜孙女凑到她嘴边仔细听了半天,疑惑地直起身子“她说他要走了。”
谁谁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