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不到五秒,那双为了不碰到伤口而虚虚攥起小拳头的手,很快从他腿上放了下去。
膝盖还有点发红,但已经不疼了,并且不断扑腾着的人类幼崽脆生生地对他道谢“谢谢名取叔叔名取叔叔再见”
名取周一“再见。”
按年龄,他确实可以被叫做叔叔,但突然提了个辈分的惆怅还是让名取周一稍微郁闷了一下。
“以后不要再自己随便跑出来了,知道了吗”
爱丽丝点了点头“嗯”
“好,去吧。再见。”名取周一到头来还是没忍住摸了摸刚洗完澡的小狗油光水滑的脑袋毛。
参演无畏骑士好像也挺不错的。
他看着一步三回头奋力同自己挥手道别的爱丽丝,露出笑。
爱丽丝从小就有数不清的“代步工具人”。
甚至可以说,在除了上下学和自己出门散步这两个时间段之外,她很少会自己走路。
喜欢抱着她既是父辈和兄长们表达对她喜爱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能够防止她走丢最为保险的手段。
西格玛从很早之前就认清了这一点,并且也对自己同样会沦为“代步工具人”的命运表示了认同与屈服。
因为吠舞罗的每个人都已经屈服了。
一旦想到再过两年,等到这个小豆丁长大,想抱都抱不了了的时候,这群原本已经统一了战线,发誓自己今天坚决不给爱丽丝代步的铁骨铮铮的硬汉们就会率先自行破防。
丽兹还那么小
但凡有一个人开口这么说了,这群人就会擦掉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提高的底线,然后在比原先的“底线”更低的地方,画上一条新的。
乡下的小路和东京的水泥路走起来的最大区别在于,爱丽丝的眼睛会有更多可以追逐的小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麻雀、青蛙、螳螂、蚂蚱、立在路边的石头地藏菩萨、一个牌匾上写着“露神”的小小神社、以及将成人小腿那么高的草丛压出一大片空隙的
“西格玛,那个是什么呀”
爱丽丝伸手往路边指了一下。
她喜欢被大人抱着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视野会变得开阔,而且因为不用自己看路,所以总能发现自己走路时看不到的东西。
乡下的野草太高,西格玛带着她靠近到数米之内才看清那个压倒了一大片野草的生物。
“是小猪”
爱丽丝发出了笃定的惊呼。
西格玛“”
他并不能那么快地对着一只仿佛是用两块年糕堆出来的、身上有着对称到诡异地步的花纹、身上有着黄灰白三色的生物,做出“那是一只猪”的判断。
但爱丽丝已经从他怀里跳了下去,她凑到那只倒在草丛中呼呼大睡的“猪”的身边,忽然抽了抽鼻子“西格玛有酒味”
作为酒吧老板的女儿,爱丽丝对这股谷物发酵之后产生的味道可再熟悉不过。
于是她当即做出判断“它肯定被虐待了”
不
西格玛有点想告诉她,即使是虐待动物的人,通常也不会给一只猪灌酒
可如果这样说,爱丽丝肯定又要问,那难道是小猪自己喝的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