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提是
这份源自景燕宇、由董雪帅递交的证据,能被法官认可
哪怕有谢氏律师团光环加注,此刻谁也说不准。所以,双方均是忐忑。
法庭讲究争分夺秒,故也是度秒如日的煎熬。
良久良久,在法官终于点头应允的瞬间,董雪帅如释重负地一喜。
相对地,则是被告律师跟陆卓桃那彻底崩塌的表情。诚然他们已接不住招了。
董雪帅将陆卓桃向谢夫人兜售四膳堂股权的合同投印到白屏上。
合同内容均是大同小异,只需两处被圈出的重点
一处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除非甲方全权拥有四膳堂”;
一处是落款签名,这回甲方名字是“陆卓桃”三字。又有鉴证科辅证,确定是陆卓桃亲手签名。
董雪帅礼貌问道“陆女士,您往常签订合同都盗用我方姜眠女士的名字,但在这份涉及千万巨资的股权转让合同上却反常地签署真实姓名请问您当时是如何向谢夫人自证全权拥有四膳堂呢”
陆卓桃瞬间咬牙。
她身为买方主动去找不规范的卖方商家,而那些商家自然是有利可赚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赶紧签合同拿钱了事,哪会费时费力去验证陆卓桃是否就是四膳堂老板或者谁才是姜眠
另外,为了更狠地打击姜眠,她当时就用低价股权来诱惑姜眠那个愚笨爱图便宜的婆婆购买,同时也是要姜眠因忌惮而只能闷声咽苦果。但谢母再蠢也知道自己卖给她股权却签姜眠姓名肯定有问题,所以才
只能说撒一个谎,必须得用更多的谎来圆,而漏洞也就更多。
陆卓桃绞尽脑汁答得很勉强,直接被董雪帅戳破。
如果说前期被告方还想狡辩什么知情与否,尚有百分之几的那点质疑空间,那么现在这两处重点是让陆卓桃辩无可辩
因为
“四膳堂的股东身份,要么是原始取得、要么是继受取得,可陆卓桃小姐你无论从哪种方式都是与之毫无干系况且工商在案有关四膳堂的股东信息是公开的,具有很强的对外公示性,对外公示股东有且仅有一个就是姜眠女士。所以你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心理来售卖与你无关的四膳堂股权你这种行为可是空手套白狼,是明知故犯的骗子,一点也不无辜呀”
董雪帅笑得儒雅却说着最狠的话,“再者,谢氏集团在此桩案开庭前也已追加起诉,要追究陆卓桃小姐你假借名义、签订虚假合同诈骗谢氏集团董事长夫人一千两百万”
陆卓桃怒地拍桌“一千两百万就能拿到四膳堂三成股权,我骗她什么了”
法官跟陪审团瞬间蹙眉。态度还能如此嚣张
被告律师惊得连忙劝她息怒。
董雪帅察言观色,挑眉道“陆卓桃小姐,你不是四膳堂股东,所以你卖给谢董夫人的股权实属无效,但你却真金白银拿走她一千两百万。在我国,诈骗罪最重的金额下限是五十万,你已远超了。”
所以
这一条合同诈骗罪,是毋庸置疑地成立。任凭陆卓桃再声嘶力竭的辩驳都没用了
只要这条最根本、也是最严厉的罪行敲定,以它为核心,其他模棱两可的罪行亦是明确
令谢氏集团回投又在最高价贩卖四膳堂股权,此举涉及内幕交易,搅乱证券市场,罪行累加一;
将归还姜母的正常欠款刻意扭曲成洗钱,诬告陷害罪成立,罪行累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