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粗的铁匠,竟也有这种细致手艺,既有百炼钢,也能绕指柔,综合性人才。
余秋江的速度很快,不到五分钟伤口就完全缝好,他打了个结,用刀割断剩下的绳头,在末端打个小结。
“给撒点消炎粉的吧。”
余秋堂从包里翻出消炎粉的瓶子递给他,看余秋江将药散在伤口上。
“行了,只能处理这个样子,能不能坚持到明天,就看他的造化。”
“是啊,等天亮我们就带他下山,”余秋堂点点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无奈摇头,“这大半夜的,他伤口又刚缝上,不适合搬运。”
“就是。”余秋江走到旁边,从水壶里倒水洗手,缝伤口的时候,沾了一手的血。
余秋堂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盖在大叔身上,看着大叔惨败的面容,只能默默希望他能抗的过去。
王浩峰刚才帮不上忙,这会看搞完了,凑过来仔细看着大叔,“也不知这大叔是干嘛的?”
“能干嘛的,不是巡山员,就是猎人呗!”余秋堂坐在火堆旁,突然少了外套,身上立刻感到一股冷气,冷的他瑟瑟发抖。
“为啥啊?”
“你看看他右手的户口,食指和大拇指,是不是有多老茧?”
“我看看……没错,确实老茧不少,但这能说明说明呢?”
“说明他习惯用枪,这种老茧就是长期摸枪磨出的痕迹……如果还不信,你看看他的裤腿,是不是比胳膊白很多?”
王浩峰按照他的吩咐掀开大叔裤腿,又看看手臂,发现还真是,手臂的皮肤红中带着黑,而且看起来很粗糙,腿上的皮肤就很白。
“这又是为啥?”
“你看看我,”余秋堂伸出自己的腿,“我们长期在山里走,最怕蛇和虫子从裤腿进去,所以不管天多热,永远都会将腿扎得很紧,不管风吹日晒,都搞不到腿上。
相反,胳膊虽然也可能被虫子咬,但若是完全遮住,行动就会不便利,另外处理猎物时,为防止血液溅到胳膊上,我们会潜意识将袖子卷起来,对,你看看江哥,刚才卷起的袖子还没放下呢。
大叔脸比一般人要红,那是高山紫外线照射太久的缘故,不走山的人也有红,却不会这样发黑。而且大多数人都是腮红,这位大叔却是满面红,一直红到领子里……”
余秋堂也就是简单说说判断。
事实上,他对猎人的感触,根本不需要这么复杂的判断,猎人身上会有什么气质,他几乎一眼就能看出来。
毕竟前世见过的猎人没有一百,起码也有七八十。
再说大半夜跑深山,不是猎人就是巡山护林的工作人员,要么就是盗猎或者盗伐,这个大叔看面向很慈祥,大概率不是个坏人。
而附近的巡山员,他前世基本都认识,也没听说有这号人物。
排出种种不合理,那剩下的答案就是唯一答案。
王浩峰仔细看看自己,又看看大叔,这才相信了余秋堂不是平白无故,便叹息道,“这大叔也真是,这么大年龄,一个人来山里,出个事情都没人管!”
余秋堂闻言,看了眼老人身下压着的一个包,摇摇头,“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
王浩峰不懂了,“这你又咋看出来的?”
“他身上没有带水壶,没有带枪,甚至没有很多基础的用具,那说明在其他人身上,他总不能是空着手跑到山里的吧?”
王浩峰一看还真是,转念脸色就变得不好了。
“妈的,大叔既然和其他人一起,那大叔变成这个样子,那其他人呢,该不会是跑了吧?”
“你说呢?”余秋堂淡淡地说。
这种一起围猎,遇见紧急情况,各自逃散的人不是少数,甚至有时候为了某种好东西,队伍里的人,还彼此会使绊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召集王浩峰和余秋江为伴,而不是找陌生人的道理,他要保证两件事。
其一:他受伤或者遇见危险,身边人不会放弃他。
其二:身边人有危险,他会因为感情而没有任何犹豫,拼尽全力去救对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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