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野猪之所以迅猛,不就是跑起来冲击力强,一般的东西破不了身嘛。
得。
看看堂哥这杆枪,莫说是野猪,怕是羚牛都能给戳个窟窿出来。
“最大的可能还是獾类,猪獾或者狗獾,相对来说,猪獾的可能性更大,狗獾比较机警,很少跑到人类居住地,即使来了,也不可能等到你追它,它们才愿意跑,肯定是你们刚到地头,它们就已经卷屁股跑了。”
“獾啊,好像以前见过,有一年山里起火,很多野物都没东西吃,跑到下面偷东西,我爸说其中就有獾,但忘记是猪獾还是狗獾。”余秋原说。
“区别很大,不过晚上一般人也分不清楚,到时候看到再说。”
余秋堂点点头,这种山火出现几率还是蛮大,不过一般都是小事,余秋原说的是前些年一场大火,当时火源蔓延几十公里,烧掉大量珍惜的树木才停息。
“那还有两种呢?”
“第二种可能性比较小,我猜测是某种喜欢吃葫芦的鸟类……”
“不会吧,鸟还会吃葫芦?”余秋原很不理解,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鸟吃葫芦不是吃葫芦瓤,而是里面的葫芦籽,”三人一边走,余秋堂一边耐心给堂弟解释,“你想想,为什么前段时间没有什么来吃呢,那或许是因为当时的葫芦籽还没成熟。”
余秋原眼睛一亮,“你要这么说,还真是有可能啊,我最近摘了几个,发现里面的瓜子差不多成型,再过个十天半个月就能变硬。”
“那就是了,”余秋堂点点头,“至于第三种,那就是野猪了,这种可能性更小。”
“野猪不喜欢葫芦吧?”
“那倒不是,”余秋堂笑笑,“野猪倒是很喜欢吃葫芦这种香甜味的东西,但是没必要。这个季节,山里能被野猪吃的东西多着呢,没必要跑到我们人类活动范围……
而且啊,我听你说,那些东西看到你后跑得飞快,那就更不会是了,野猪跑过去葫芦地,吃的还没有损坏的多呢。
那畜生,一旦跑下来,就是吃几口换个,糟蹋的不成样子,最是讨厌。”
“原来是这样。”
余秋原觉得自己被上了一课。
“堂哥,你懂得真多,你从哪里学到这些的啊,咋突然变得这么聪明?”
余秋堂笑笑,“这都不是什么秘密,到处打听呗,我们就在大山脚下,总有很多人在山里待过,还有什么问不到的。”
“那堂堂,你白天就是用这个东西扎死的野猪?”余秋山问。
“哦,能搞到野猪,纯属运气。”
余秋堂添油加醋,将上午发生的事情讲述一遍,重点的意思是野猪都是豺的功劳,他只是坐收渔人之利。
余秋山和余秋原这才稍微能接受,觉得很有道理。
至少比起余秋堂亲手将一头几百斤的野猪扎死,更能让人信服。
说着笑着,三人来到余得水家。
“我们的葫芦地还在前面,要不进去喝点水再去吧?”余秋原说。
余秋堂看看天上月亮,月光已经升起,如果是獾,这个时候正在作案的最佳时机,便谢绝了招待,只是让两人用绳子将裤腿绑起来,一个人手里拿个棍子,等下万一有蛇,可以稍微挡下。
至于打草惊蛇,并不适合现在环境。
等的就是这些家伙。
要尽可能杀死几只,让剩下的成惊弓之鸟,再也不敢跑到这里做盗贼。
动物的智慧或许不如人,但它们某方面的能力却并不弱,为什么这些东西能连续几次来偷吃,就是它们认为,葫芦地的主人拿它们没办法。
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就像草原上的鬣狗,即使知道狮子很凶猛,但依然可以利用种群数量优势,不断挑战狮子的忍耐性,甚至还会从狮子口中抢食物,甚至围攻杀死母狮。
一切准备妥当,三人来到葫芦地。
月光下的葫芦地里蛙声阵阵,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葫芦香味,阵阵西南风吹过,葫芦藤的叶子随风摇摆,发出簌簌的响声。
“我们怎……”
“嘘!”(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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