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过饭,余秋堂提着个野兔出了门。
他要去找发小王浩峰。
明日他进军橡树林,准备找两个伙伴,余秋江提前已说好,还有个位置留给王浩峰。
王浩峰是个孤儿,不知父母是谁,是他爷爷在山里砍柴捡回来的孩子,刚回来时已冻僵,被爷爷用雪水擦了半晚上身子,才勉强活过来。
他爷爷一辈子未婚未娶,也没有孩子,是个老光棍,王浩峰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吃百家饭长大。
原来爷爷在的时候,和余秋堂爷爷关系不错,两小孩也就经常一起玩。沟渠里摸鱼,地里追野鸡,某次两人掉进一个废弃的萝卜窖里,三天两夜才被人找到。
可谓是有过命的交情。
现在王浩峰爷爷过世,就剩下他一个人,除了种家里一亩多薄田,便是靠着帮人干点零活维持生计。
上辈子过的一般,三十多岁才找个老婆,身体还不好,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好几次都还是余秋堂支持,才度过难关。
披着月光,余秋堂来到王浩峰家,看到身材壮实的王浩峰正点着煤油灯编筐。
这边因为有野生的藤条,所以有了编织筐子的营生。晚些年形成产业链,远销国内外,不仅使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满,也让附近很多百姓有了赚钱的门路。
王浩峰一边编筐,一边还在唱歌,他就是这样乐观的性格,虽然日子过得一般,可心态没的说。
余秋堂前世喜欢和他玩,就是因为和他一起很开心。
“峰子。”远远地,余秋堂喊了声,晃晃手中的野兔。
王浩峰看是余秋堂来了,非常高兴,将筐子朝旁边一丢,站起身喊道:“你咋来了。”
“来,找你玩啊,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王浩峰接过野兔掂掂,裂嘴笑道:“挺沉,这怕有两三斤。”
“有吧,够伱美美吃一两顿。”余秋堂拍拍手,随手拉过王浩峰刚才坐的椅子坐下,扯过旁边的筐子编起来。
“找我有事?”王浩峰看余秋堂编他的筐子,也不客气,在他旁边蹲下来,掏出纸条开始卷烟。(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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