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默也没有想到,仅仅几天的时间,她在别人眼里竟然成了一个抱着金砖的肥羊。
现在的她只是一心想要进山,安排好了一诺,她进屋取针。
她今天早上已经偷偷实验过了,她甩针可以穿透小半个土墙。
这针是她进山的资本。
“哦,对了,中午我不一定能赶回来,锅里有吃的我用小火温着呢,自己吃。”想着今天可能会走很远,紧忙嘱咐了一声。
一诺点了点头,依恋的拽了拽她的衣袖。
这孩子,唐默伸手扯了扯他的脸颊,真是光滑,皮肤真好。
一诺脸色顿时一僵。
他更讨厌别人捏他的脸蛋,比摸头还烦。
山里的夏天会比外边凉爽一些,只是蚊虫实在太多。
唐默一路走来,仿佛一个诱惑蚊子的血库,胳膊上腿上已经有了很多红点。
这点确实是她失算了,没有考虑到这点,所以明明知道驱蚊的香方却没带,现在回去还觉得走了冤枉路。
算了反正她皮糙肉厚,叮一下就叮一下吧,可想到家里的小胖子,她还是暗暗记在了心里。
回头一定配一些香方,也不知道一诺有没有被咬。
家里的一诺并不知道,他即将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噩梦。
就因为唐默的一个想法,他得到一个特殊香味的香囊,不,不是香囊只能称之为口袋。
而这个味道特殊的口袋,他一带就带了一辈子。
起初是不敢摘,后来是舍不得摘,甚至坏了还会主动要求换新的。
也是因为他一直随身带着这个丑东西,导致京城的大家闺秀争先效仿。
可是这个手艺实在太难了,大家闭着眼睛都做不成这个样子。
一时间众多闺秀无不扼腕长叹,不知道如果用脚来秀能不能绣成这个鬼样子。
就算用脚闺秀们都没有很大的信心。
唐默一路上走走停停,倒是没有遇到什么大型动物,只远远的看到了几只野兔。
虽然有点失望,但是她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去之前惦记的山壁看一看,从远处看到山壁有白色的物质,她想确定一下是什么。
都说看山跑死马,确实不假,明明看着不远的山壁却花了她一个时辰。
当她迈着小短腿走到山壁下的时候,摸着那白色土壤,一瞬间忽然觉得心里生出了一些斗志。
值了看到这个土壤,她走点远路也是太值得了。
山壁没让她失望,是高岭土
高岭土也就是现代的黏土,是制作瓷器最重要的物质,她对以后的事业发展已经有了思路。
没带工具,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弄下来一点,打算带回家再仔细研究研究。
天气闷热的厉害,加上抠了好久的石头,唐默的警惕心难免有些下降,等她感知到危险的时候,已经可以闻到它身上恶臭的味道。
唐默顿时一个激灵,转过身来。
一头长达一米半的野兽,浑身都是灰褐色的鬃毛,嘟出来的鼻子下边,有两个锋利的獠牙。
一头成年的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