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斯小姐在房间里,”库克管家跟着他上楼,汇报家里的情况。
达西脚步顿了顿,“她一直待在房间里这几天都没有出门”
“是的,据莉亚说,威克斯小姐这些天一直在房间里看书。”库克回答道。
达西的脚步一顿,然后拐向洛霜房间的方向,来到门口,对着管家先挥挥手,让他下去,然后再敲响了门。
洛霜懒懒地窝在躺椅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旁边是烧着火光的壁炉,身后大大的窗户已经半阖上。
伦敦的冬天很少见到阳光,除了阴雨绵绵,就是雾霾漫天,即便是时间正好的下午,也只能看到泛黄的路灯。
洛霜房间的窗户对着宅邸的后花园,花园里装饰了足够明亮的灯,可这灯只有晚上才会点亮,所以整体的效果,外面还比不上房间明亮。
毕竟房间点了壁灯,还有不少蜡烛,再加上洛霜特意要求的白色墙纸,比外面看着温暖多了。
洛霜手里的书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正常向小说,什么叫正常向呢,就是这个时代流行哥特风黑暗小说,到处都是,就是报纸上报道某一件小事,都喜欢以悬疑神秘的方式开头。
如果用现代网络流行翻译出来就是震惊xxx家出现神秘黑猫,是上帝给予警示,还是恶魔的诅咒即将降临。
看着很惊悚是吧,其实就是一只猫头上的黑毛多了点,跑到xxx家厨房偷吃了一条鱼而已。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警示意义,那就是家里有鱼,你藏好嘛,别让猫闻到了味道。
所以说,如果你看这个年代的故事,刚开始觉得无聊,可剥离那一层表面的东西,还挺可乐的。
但这种毫无意义的叙述,看多了也厌烦。
之前因为洛霜十几篇爱情故事,让人看到了正常向的故事魅力,报纸上开始有模仿洛霜的文章出现,有仿照写爱情故事的,也有用这种方式写别的故事的。
虽然不多,却大受欢迎,即便不那么优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追捧。
没办法,实在是洛霜这个大手出完那十几篇后,就不再写了,读者们嗷嗷待哺。
报社联系不上洛霜,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产粮了,于是这种风格的就多了起来,并且拿来写各种各样的不同类型故事。
哦,对了,也有用这种平实的文风,去写黑暗神秘小说的,就是以前那个哥特风小说。
哥特风的主要风格是黑暗,神秘,华丽,犹如黑夜中的吸血鬼。而有聪明的写手发掘了一种新的写法,用平实的语言,好像写日常生活一样,去叙述这种小说。
喜欢的人觉得更加刺激,因为感觉时时刻刻会发生在身边,不喜欢的人就觉得,这简直是异端。
对于这种变化,洛霜非常欣喜,因为她看到了不少觉得有趣的故事。
不过因为发展时间比较少,仅限于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版面有限,所以可看的也不多。
不过商人永远是最敏锐的那一拨人,有出版商和书店就看到了风头,把一些过去掩埋了存在感的小说翻了出来。
在哥特风大行其道的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风格的小说出现,报社和出版商觉得写得好,也会尝试出版,有能卖钱的,也有完全不卖钱的,但都影响不了哥特风的地位。
所以这些书籍大部分都压箱底了,甚至连底稿都没了。
那些机灵的商人在发现风向后,想方设法把这些又重新找了出来,再印刷贩卖。
当然,这只是少数,所以洛霜也就找到了几本而已,看着还不错。
达西敲门的时候,她正沉浸在剧情中,懵了一瞬才反应过来,“请进”
达西推开门,看到壁炉前的洛霜,询问道,“我听管家说,你好些天都没有出门,是身体不舒服吗或者在忙于创作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