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知道这是自家股东的妻子,成绩又相当优秀,于是给了极为优厚的待遇,千字60的价格。按照目前法国作家的标准,最好的千字一百以上,新人大概从千字10起,而洛霜这个新人,一来就拿到了60,超过了大多数中层作者,当然是极高的待遇。
之前那篇小说,十万来字,信封里有一张支票,是六千法郎。
洛霜拿着那支票,调笑的在卫其轩扬了扬,“你一个月工资都不到五千吧看,这是我两周写的,比你多。”
卫其轩也笑,“那以后就仰仗娘子养家了。”
“哎,谁叫你长的好看呢,”养小白脸都找不到这么极品的。
两人在这里互相打趣,洛二爷和陈婉娘一遍又一遍看着那封邀稿信,眼睛里都是激动。
女儿真的出息了,都能写书挣钱了,有这个本事,就不愁以后过不好。
而且看着女儿笑意盈盈的脸,再鲜活没有了,洛二爷不由的再次庆幸,自己带着妻子女儿离开了洛家,不然限于内宅,他们也不会有如今的快乐日子。
陈婉娘心满意足的折好信纸,放入信封,递给洛霜,“小心收好。”
见她这样郑重,洛霜也没说什么,真的找出一个盒子,郑重放进去,“以后这里就放我的作品了。”
“这个想法不错,”陈婉娘兴致勃勃,“我把那些报纸上的内容剪下来,装订成册,然后放进去。”
“不用,”洛霜连忙阻止,“信上不是说了嘛,这个小说极为受欢迎,已经有书商联系他们了,很快就会出版,到时候我们买本放进去就是了。”
“那不一样,报纸和书都得有,”陈婉娘才不管,兴致勃勃的把报纸都翻出来,整理好,并叫马娜,“你看看哪里还有,再去多买几份,要是弄坏了我可以重新弄。”
见她这么上心,洛霜也不管了,但自己玩笑般写的故事,被父母这么认真对待,还真有点不好意思。她不由认真思索,下一本写什么,不能再写这样的文,要是让父母觉得,自己只能写这种狗血的,虐来虐去的,死去活来的,那她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这次,她一定好好写
想到这里,洛霜询问洛二爷和陈婉娘,“你们喜欢看什么类型的故事”
洛二爷没想到女儿会征询自己的意见,想了想道,“你写的我都喜欢。”
说起来,他还真没正经看过什么小说,小时候跟着父亲念四书五经,后来长大了,一心经商,这些消遣的东西,几乎没怎么碰过。
“那娘你呢”洛霜转而问陈婉娘。
“聊斋志异,”陈婉娘不好意思的笑笑,“我小时候偷看过聊斋志异的话本,觉得那个还挺有意思的。”
洛霜也觉得不错,神仙和妖魔鬼怪确实蛮有意思的,只是这里是法国,不是华国,要写这类题材的,得本土化。
她要好好想想,该做个什么样的设定,让这里的人更容易接受,也更好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