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的人喜欢的是叶音。
乐颜按灭手机,屏幕上一闪而过的南礼二字转瞬即逝。
光莫一直拿余光看身侧的少女。
她无法形容这样的感觉,好像一切在她叶音的眼中,都显得微不足道。
她想要的成绩,她唾手可得。
她爱慕的人,她不屑一顾。
她有着完美的家世、出色的外貌,令人艳羡的才华
光莫掩去眼里阴暗的嫉妒,想起那个声音和自己说的话,慢慢地吐了一口浊气,转而看向屏幕。
快了,再过没多久,她就要成功了。
她不知道的是,身侧的少女在她收回目光后,转头看了一眼,似笑非笑。
程予走进少女的房间。
他弯腰,将那些散落在床上的衣服全都收起,一件一件熨烫好后重新挂回了衣柜里。
手指捻起一根掉落在枕头上的头发,而后漫不经心地松手,看它自由地落入垃圾桶里。
“根据先生送来的生物学物证头发,通过dna检测和比对,可以得出与叶音小姐为同一人的概率为百分之九十九。”
程予收回手,挽袖时目光一顿,那手腕处有一个恒久弥深的牙印。
当年那个凶恶的小女孩,长大后如他所愿被他驯服,对他痴迷忠诚不二,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永远记得,在那个初到别墅的第三天,叶父叶母外出,对方趁他不备狠狠地咬了他良久,直到被闻声而来的保姆分开。
少女恶意的声音犹在耳侧,“你休想夺走我什么,讨厌的家伙”
事后,他看着叶父叶母歉意的眼神,和摆了满桌的玩具,扯了扯嘴角微笑。
“没事。”他听到自己说。
少女被不痛不痒地罚了一顿不许吃晚饭,当然,事后他亲眼看到对方在厨房里特意留下来的饭狼吞虎咽,还不躲不闪地冲他呲牙。
他却只是温和地冲她笑,好像一副好脾气的模样。
当然,他不会和她争。
什么是争呢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从别人的手里拿过来,那才叫争。
而他程予,早在有记忆起,就知道。
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那叫拿。
早在他偷听到,极具同情心的富豪叶氏会来带走一个小孩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准备。不过是想办法,让叶父亲眼看到那些讨厌他的人动手。
这很简单。
至于那个看着像是个天使,实际上内里如同腐烂的坏苹果一样的小女孩。
程予漫不经心地微笑。
他们是同类啊。
在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
他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