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农藉子,是宁死不卖身为奴的!
但凡为了奴,那三代都是奴藉,整个家族都会被人戳脊梁骨,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
再者,为奴就是把命给了主家,主家一顿板子打死,到了阴曹地府都没地方申冤。
更何况他还是家中长子,于父母来说,卖身为奴,不亚于天塌。
可他没办法啊!
父亲命悬一线,小弟仲阳才十岁,母亲体弱,妹妹被退了亲心灰意冷,眼看就要被卖给傻子。
二叔一家就等着父亲一死,好霸占他们的田地。
他空有一身蛮力,可在家里最需要钱的时候,却拿不出一两银子来。
若非刚巧遇到凌府的车驾路过,他跑去跪求自卖自身,还成功卖了十两银子。
他都打算拿把刀子去行抢了!
此时看着妹妹那满是悔恨的眼眸,他知道妹妹是在后悔,自己应该嫁给李大傻子的。
忙道:“冬素你别乱想,只要哥还有一口气在,就不会让你跳进火坑!
你放心,我的主子是凌府大公子,他不买死契奴隶,哥卖的是十年活契。
卖身钱十两,以后每月还有一两月钱,哥就在前面庄子的凌府别院当差。
休沐走路就能回家,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差事!
你别吓着娘,就跟她说,我去凌府打短工。”
他边说边手忙脚乱地,给冻的发抖的沈冬素披上一件新里衣。
自己则抱着两套小厮外服,站起来一步三回头地往刘管家那里去:
“快回家!记住哥的话啊!”
沈林钟跑下河边大堤时,沈冬素才反应过来,这两件新里衣是他的工服。
若不是凌府小厮服不能给旁人穿,怕是沈林钟都要将那两身小厮服也留下。
不知是原主的性格影响,还是融合了记忆感同深受,前世为孤儿的沈冬素,第一次深刻感受到来自家人的爱。
想到沈林钟此去吉凶未定,她抱起衣裳和银子,跑着冲下河堤。
可堤下官道上的场面,却让她那声‘哥哥’没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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