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音乐餐厅后的第一秒,本来喧闹的几个人立刻安静了下来,并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我的身上。
“大家好……”
虽然这几个人中除了秦臻和骆婷之外,我只还认识一个叫阿森的人,不过也只是半年多以前在“泉城一梦”餐厅里有过一面之缘,而我对他的印象也完全要归功于他后脑勺上留着的那根小辫子了。
但我觉得面对这样几个有认识、有不认识的朋友的时候,“大家好”这三个字确实可以恰到好处的让我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到这场热闹当中。
秦臻招呼我快过来,因为他们正在为一件事情争论不休,而刚刚热闹的氛围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引起的,就在争论的最高潮时,我进来了,于是他们决定让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裁断他们双方到底谁说的对!
而他们争论的话题便是今天下午到底要演唱什么类型的歌曲。
秦臻、阿森还有一个胳膊上纹着一只老虎,名字叫做猴子的朋友想通过民谣和摇滚的形式去进行午后的演出,他们的理由是既然是户外演出,环境相对就很空旷,而摇滚音乐的激情,可以恰到好处的弥补空旷环境的不足,而高分贝的音乐,也可以吸引更多的路人前来围观。更何况,一个没有摇滚符号的乐队,也是没有灵魂的。
而另一方则是以骆婷,还有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叫阿泽的吉他手,以及另一个胳膊上纹着一只黑色蝎子的叫Jake的贝斯手组成的想要演唱流行音乐的一队!他们三个人认为流行音乐才是当今乐坛的主流形式,演唱流行音乐必然会引来更多的喜欢流行音乐的路人!
我皱了皱眉头,觉得双方的想法都没有错,也都各有道理,而我作为这其中最为业余的一个人,本不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插入我的主观想法,但现在六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让我不得不,也无法去拒绝这个“裁判”的身份。
思索片刻,我还是决定支持秦臻他们几个人的想法,其实我也是钟爱流行音乐的,但毕竟流行(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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