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教谕也不是独享此份收益,而是整个六合县衙,知县拿大头,领朝廷俸禄的拿一部分,教谕拿一部分。
这是杀父之仇。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李乐查到了这里,就知道自己玩不转了,立刻就给自己先生写了封信,又给自己的小师弟朱翊钧写了封书信,询问是否继续追查,最后得到的答案是一查到底,谁拦谁死。
这个案子,在万历八年九月初就已经结束了,整个南衙官场进行了一次大地震,近七百余人被抓进了南镇抚司衙门里,等待到了最终的审判流放海外,吕宋、琉球、旧港四大总督府,大明不要,到了海外总督府反而成了香饽饽。
大明举重队实在是太卷了,在大明这些官吏都是垃圾,可到了海外总督府,那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徐璠在大明也就是个仗着自己老爹博得官身,但到了泰西,徐璠能做国务大臣,而且干的极好。
仅仅是整饬学政在执行中成为了敛财的政治工具吗
还有清丈和还田。
朝廷要清丈,遮奢户们就托庇于地方官吏,尤其是具体经办的户房,在清丈的时候,户房从指头缝里露出那么一些不在鱼鳞册上的土地,或者再李代桃僵一番,让新政的代价,由百姓承担。
“大明的新政,推行到了现在,终于碰到了王安石困境,或者说新法困境啊。”朱翊钧合上了海瑞的奏疏,略显有些焦虑的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意是好的,灵活的运用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年息20的利率贷给破产农民、城市手工业者,帮助百姓度过难关的同时,缓和民间高利贷血淋淋的朘剥,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促进工商业发展与生产,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效果。
从制度设计上来看,这一套确实没有什么漏洞。
但最后成为了割向百姓的一把刀。
钱总是流向不缺钱的地方,地方官吏在执行这条命令时候,首要考虑的问题是收回来,而不是放出去,放钱给小民,小民拿什么还钱呢
所以放钱的时候,往往都是直接给大户,大户家大业大,还不起还能追欠,而不给小户,小门小户,风一吹就倒了,大户拿到这些资源后,再层层借给小户,导致最终的利息甚至超过了民间高利贷。
最终,好好的青苗钱三个字,成为了两宋、元明清高利贷的代名词。
而大明新政的两个核心,清丈和整饬学政,也在悄然变成这个模样,清丈的过程中,大户们的田通过各种办法进行隐蔽,而百姓的田一厘地都不少,甚至还有额外不存在的田亩被摊派到百姓的头上,可谓是苦不堪言。
而整饬学政也成为了地方教育的流毒,贻害无穷。
大明的官吏们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进行自适应调节,在新时代新背景下,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
朱翊钧从大明已经再次伟大的幻梦中,彻底清醒,他完全理解了朱元璋的四大案,动辄几万颗人头的大案,是怎么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