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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倍之?超级加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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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可以这样,高谈阔论,夸夸其谈,但是财税不行,国帑内帑空空如也,动一动身子都要银子,连元节的鳌山烟火都停办了,哪儿哪儿都问我要银子,所以我想了个办法。”

“以人认地,以地计田,以田计粮,化繁为简,只收田赋,田在谁手里,就问谁征赋税。”

正统元年起,大明就在江南实行的征一法,就是将部分正赋折银起运押送京师,每年大约有一百两白银的现银入京浙江、两广有部分实行均平银法、福建出现了纲银法、大明东南的云贵川黔有十段锦册法。

最终发展为了一条鞭法。

而一条鞭法的真正意义是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乱七八糟、巧立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是一种对赋役制度的简化,同样也是一种巩固税基的做法,是基于田亩的货币税。

而想要真正的实现它,大明需要白银,海量的白银。

王国光继续开口说道“我举荐,在广东试行卓有成效的潘季驯,出任江西巡抚,并授予兼理军务、全责裁理民田、官田和军屯田的事务举荐一条鞭法的首创者庞尚鹏,到福建担任巡抚。”

潘季驯是张居正的人,隆庆五年末,是张居正和高拱斗的最是凶狠的时候,潘季驯被晋党雒遵,以漕船沉江事儿弹劾,潘季驯回籍闲住,就是那个谭纶在朝日坛咳嗽,弹劾谭纶失仪的雒遵把潘季驯给弹劾倒的。

而庞尚鹏则是晋党的人,在河东巡盐郜永春、张楚城以河东盐法,弹劾张四维的时候,庞尚鹏被牵连,也致仕归乡。

而本来江西巡抚凌云翼调往两广,任广西巡抚,居殷正茂之下。

一旦殷正茂征伐吕宋不利,那真的是新账旧账一起算,殷正茂就算能侥幸过关,也要到南京做个闲散官,而不是为任一方。

这是一连串的人事任命,大抵就是晋党、张党一换一,都起复了一人。

“我赞同大司徒所言。”张居正首先表态,而且非常明确的说道“庞尚鹏为晋党,任事不应以党别,我赞同庞尚鹏前往福建任事。”

葛守礼是极为意外的,关于庞尚鹏的任职,当年杨博和张居正也沟通过很多次,奈何张居正始终不松口,现在终于肯松口了。

“好好好。”葛守礼感慨万千的说道“党锢之祸,国之干臣被黜为民,是国朝损失,今日起用,甚好,甚好。”

张居正是个循吏,谁能干就让谁干,庞尚鹏显然是个能臣干吏,既然他能任事,就让他去。

没人反对,张居正先写了第一张浮票,而后张居正开口说道“南衙诸官言第二事,则是设立海事学堂,专职培养海事将才、庶弁将、通事、舟师、船工等。”

“礼记曰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

“养士之本,在于学校贞教端范,在于督学之臣。我祖宗以来,最重此选。非经明行修、端厚方正之士,不以轻授如有不称,宁改授别职,不以滥充。”

“外省用按察司风宪官科道耳目之臣,为博誉于一时,宁抗朝廷之明诏,而不敢挂流俗之谤议宁坏公家之法纪,而不敢违私门之请托。”

“今海事荒废因循颓靡亦如此,积弊日久振蛊为艰冷面难施浮言可畏。”

“第一要务,广推举有能任事者,山东、南衙、浙江、福建、广州等临海官员缙绅,即可举荐能用之人。”

张居正说起了南衙诸任事之臣提议设立海事学堂,顺带着,还把吴中行等一众骂了一顿。

朱翊钧也抬起了头,记下了张居正的这句话耳目之臣,为博誉于一时,宁抗朝廷之明诏,而不敢挂流俗之谤议宁坏公家之法纪,而不敢违私门之请托。

这话鞭辟入里,将大明晚期科道言官的面目刻画的入木三分,抗旨不遵扶摇直,违私请托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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