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随遇而安的人来说,越安稳的日子越快活。
累点算啥?
经过一段时间了解,他也知道了,这些鹿岗岭村的保险队,从来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都是村里的农户子弟。
跟着这些人过活,心里踏实。
至少,不会有什么内疚感。
“谢谢,谢谢队长。”
“好好干吧,以后好好过日子,娶个大屁股婆娘,生个大胖小子。不过,要是生了闺女不能裹脚,不然我削死你!”
大牙苏懵懵懂懂。
他是不敢反驳的。
赵传薪翻开日记,结果只更新了一句话。
【我继续出发,到了天黑,没体力了……】
这个副本的地图太大了。
两次竟然都没有走完。
接连几天,都是一般无二。
结果,到了该出发的日子了。
赵传薪本来打算在家猫冬的。
然而,赵忠义,刘宝贵,高丽全都来了,第一趟护送任务,非得他出马不可。
赵传薪死活不愿意:“兄长,你常年跟牛家跑商队,你跟着就行了。”
赵忠义摇头:“不成。我们那都有领队。我可以跟着,但我怕做不好。”
刘宝贵也说:“第一次,传薪你还是走一趟吧。往后大家都有经验了,就用不上你了。就算再懒,也就让你跑一趟而已。”
赵传薪争辩道:“我这哪里是懒,我是……”
“别说了,你就是懒。”
“……”
他心里暗自叫屈,你们如何这般轻易就给我定性为懒?
简直没天理了。
我是懒惰的人么?
最后,大伙轮番上阵,赵传薪终于顶不住了。
“好,好,我去,我去还不行吗?兄长,嫂子给我做的羽绒服,做好了吗?没有羽绒服我可不去。”
赵忠义连忙道:“好了好了,出门仓促,忘给你带上了。一会儿,我就回家给你拿。”
羽绒服外面面料用的是黑色的暗花缎,就是隐隐约约有迷宫一样的条纹暗花的绸缎。里面是羊毛面料,这个贴身才不会冷。
羽绒服是他自己设计的,原本他想用绣龙的面料,奈何市面没有卖的,皇家才敢绣龙。
他不在乎那个,商家不敢卖啊。
这天,穿上了长款羽绒服,脚上蹬着厚厚的棉袜。
靴子是新的。
之前因为他们保险队在城里露了一把脸,给陈记成衣铺打了广告。
有个做靴子的商贾嗅觉灵敏,敏锐的发现了赵传薪穿着的靴子非常好看,于是找工人试探着做出了一种新款皮靴,样式当然模仿赵传薪的款式。
并且,还找到了保险队,让他们穿上给打广告。
广告费必须有,每个人还附赠了靴子。
赵传薪的靴子尤其好,底子是独一无二的特定款,是那种用硬皮堆叠出来的厚底。
夹层还放了棉花,里面也有棉絮,穿上十分暖和。
羽绒服,西服,马甲,衬衫,保暖背心,羊毛围脖,西裤,保暖裤,绒裤,棉靴,齐活了!
在东北地区,越是勤快的人,在冬天越不觉得冷。
越是像赵传薪这样勤快的不明显的,才愈加的怕冷。
他给自己的定义就是:勤快的不明显。
“干饭,现在天太冷(本章未完,请翻页)
记住手机版网址:m.bqgw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