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胜负。
正在这时候,宋江已率兵绕过武陵山脉,从城西发动了进攻。吴军的重心都放在城北,城西并没有布置多少兵力。因此宋江大军一至,稍作抵抗后便弃守而去。
宋江一马当先,舞着长枪就在城中左突右冲,大肆挑杀吴兵。
梁山众将大惊失色。
出征前,宋江披甲时他们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之前的宋江可是从未带过甲的。
不过他们很快就自动打消了疑虑,认为宋江可能就是一时兴起,想体验一下穿盔甲的感觉。他总不能是为了上阵杀敌吧,就他那三脚猫的功夫怕不是三个回合就得倒。
因此梁山众人并没有在这件事上花费太多心思。
可没想到……
梁山众人来不及多想,就赶紧玩命地冲杀过去,拼命向宋江靠拢。
虽然这宋江有时候很不地道。
但这个家没他可真不行呐!
于是很吊诡又很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
宋江在前面嗷嗷发疯发嗲,梁山众头领在后面哇哇乱杀。
唯有那可怜的吴兵被揍得哭爹喊妈……
只有狗子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
“冤有头债有主,元芳,带路直取吕蒙府!”
说着,宋江又一枪戳破了一个吴兵的胸膛,再用力一挑,吴兵的尸体顿时飞出去几丈远。
士兵鲜血顿时溅了他一脸。
可宋江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变化,更没有出现一点初次杀人时的生理不适。反而他似是享受般的舔了舔浸血的嘴角。
这场狂热的腥甜杀戮让他很是受用和满足。
其实在决定冲阵杀敌之前,他还是曾有过一丝犹豫和畏惧的。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克服心理上的障碍,顺利地融入到你死我活的战斗当中。同时,他也很害怕自己沦为别人的军功簿。
毕竟他之前连看别人杀人都心怯。
但当他冲入阵中的时候,所有的杂念就统统消失不见了。
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把所有的人,全!部!都!杀!光!
人和野兽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消除这个界限的,叫做仇恨,叫做愤怒。
……
李元芳听到宋江的喊话后,幽兰剑一挥,割草般的把面前的所有敌人都给全部杀死。
他护着宋江向吕蒙府冲去。
城北。
陆逊知晓(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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