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帐之中,杏黄的门帘被掀开,一双小牛皮靴探进,阿木狼觐见李顺,纳头便拜,极尽恭顺,到了最后一步,他可不愿因小失大。他的装束也从皮袄毡帽换成大胤的甲胄,配上他只有稀疏绒毛的上唇须,倒有几分成熟的味道。
此时,他也想通了,从惊惧与迷茫中走了出来,投靠李顺,最多也就让尔萨回到之前称臣纳贡的状态,尔萨是无法和大胤这等庞然大物抗衡的。
过去勋贵割据,奸相乱政的时候还能折腾几下子,一旦大胤恢复和平,皇帝集中力量要对付某一个附属国,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就算灭不了你,也能将你打得半死不活,几十年喘不过气来,更别说现在大胤的那些新式武器,直接就是碾压他们了。
李顺打量了阿木狼几眼,手上发出灵丝,读取了他的记忆。果然是小狼崽子,野心很大嘛,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想着做尔萨唯一的王。李顺不讨厌臣子有野心,只是讨厌野心与实力不相匹配,这样的人最坏事。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有野心的人好掌控,有冲劲。前世经验,公司里最难对付的就是某一类即将退休的老人,一副劳苦功高,无欲无求的姿态,什么都敢说,却什么都不做,只想着平稳落地。
经典名言是“反正我都要退休了,又不想升官发财,怕什么”李顺当初做小职员时,最喜欢跟着这些老人混吃混喝,但现在自己当老板心态就变了。屁股决定脑袋。所以他才喜欢启用新人。
人的思维一旦定型,从青年到老年,其实没有多少变化。老人之于新人的优势在于经验丰富。但在现实中,他又发现,这些经验传授给新人确实能够提升做事效率,但并不能让人避坑,人是记吃不记打的,该犯的错还得犯。
人间处处都是坑,不亲自踩一踩,不会长记性,晚踩不如早踩,等爬得高了,再踩坑,可能会跌死。李顺为了让阿木狼快速成长起来,决定给他挖几个坑。
“少年英雄啊,阿木狼。”
“皇上过誉了,臣这等小人物,在大胤天子面前,就是野草之于太阳,没有皇上的仁慈照耀,难以生长。”
“不错的比喻,朕就是你们尔萨人的太阳,只有忠于朕,伱们才会有好日子。朕听闻你们尔萨鬼狐部盛产貌美的女子,特别是鬼狐部的当代首领,更是一个俏丽的寡妇。朕有封信,你带去给她。”
阿木狼不明所以,问道“皇上认识鬼狐部的第二天月狐”
李顺摆手,笑道“不认识,这不是想认识认识嘛。不过,送信的时机,你自己把握。你送信的时候多带几个人,若是她依照朕信中所言,你便多了一个助力。若是她不遵旨意,你就得自己想办法让她听话了。”
阿木狼身为一个童子鸡,自然不能体会李顺笑中隐晦的含义。但他从李顺话里话外,也能明白这信里面的内容肯定不正经。他若有所思地拿着信走出了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