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必须很重,吃大锅饭的工钱高,吃穿住全都免费,出手自然更大方。
按说让更多人有机会进入工厂里上班挣钱,肯定会影响耕种。谁都不傻,掰着手指头算算就会发现,上班比种田轻松,挣的也不少,还更有保障。既然如此谁还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干脆全去工厂上班不就得了。
可现实却打了许多人的脸,在乡下种地不光没被摒弃,反倒也成了香饽饽,根源依旧是新政,或者说是皇帝。
在把山东和直隶纳入新政推广范围之初,景阳皇帝的圣旨就登在了报纸上,内容只有一句话,凡是家里有耕地的,谁敢撂荒超过两季,那就等着被充公吧。
这些充公的土地将会被州县官府统一登记造册,然后交给一个叫合作社的机构继续耕种。
啥叫合作社呢?大多数人也搞不太懂具体含义,反正就是个有官府背景,由农户们组成的民间机构,它的工作只有一个,种地!
没有土地的佃户或者流民,如果想种地又觉得地主家的地租太高承受不了,就可以去当地官府登记,成为合作社的社员。
用不了多久,官府就会下来人通知登过记的社员搬家,通常都不会太远。按照土地的面积,几家或者十几家社员被分配到一大片土地上耕种,这几家人或者十几家人有个新名字,叫做某某某合作社。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就属于合作社了,大家一起下地、一起耕种、一起收获、一起纳粮,不分彼此,土地也不分彼此,更不属于谁家或者谁。丰收了大家一起分粮,欠收了大家一起挨饿。
由官府下发的耕牛、农具、肥料、种子,也不属于任何人,全都是合作社共有的。该怎么种地、种什么,合作社的所有社员一起商量。
分歧太大无法达成统一也没关系,县衙里有专门处理合作社事务的小吏,尽管去找,他们大多通晓耕种,会根据当地情况做出判决,然后合作社照着去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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