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安其实是带着贺礼来的,毕竟他是知晓姜翎过生辰的,所以便在来的路上买了各式各样的点心果子。
依着两人的身份、交情和临时过来的情况,送这样的礼是挑不出错误的。
只是他还是准备了另一样。
是昨日知晓她邀请了他的妹妹参加生辰宴之后,有事出门,偶然买的。
是一支产自宣城的紫毫毛笔。
宣城盛产毛竹,生长速度快,可供于大量毛笔的制作生产,所以宣城的紫毫毛笔十分有名,紫毫也是兔毫。
周景安无意中看见了一支宣城紫毫毛笔,毛竹的笔杆,同时笔杆的两端还用了白玉做了环状的装饰,上面用雕镂工艺雕出了两只兔子,一只活泼的蹦跳,一只窝在一边,又用银线描了边,显出俏皮可爱的模样。
他想起来姜翎送他的锦鲤花灯底下她写的诗词,字很好看。
于是便买了下来,觉得应该很适合她。
只是真的见到她,却不知道该不该送给她了。
毕竟这样的礼物送出去,还是稍显暧昧的。
他这边正纠结着,姜翎那边可是忙起来了。
她根本没醉。
在前世,姜翎本来也是一杯倒的酒量,只是后来进了娱乐圈,各种各样的应酬都逼迫着她要不断的喝酒,偶尔还要混着喝。
一开始的时候很容易就醉了,不省人事,有几次很危险的差点被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占了便宜。
自那之后,姜翎就决心要练酒量。
这种未知的危险还是越少越好。
所以后来的她已经能够做到千杯不醉,甚至白酒也能喝个一斤都不带打晃的。
她虽然酒量好,只是容易上脸。
喝一杯也会脸红。
穿过来之后,她有找机会试一试自己的酒量,想知道有没有跟着她一起穿过来,毕竟这个技能还是挺有用的,她可不想从头练。
还好,她依旧是千杯不醉。
她在心里问傻乎乎:“傻乎乎,你确定周景安就在二层的船头吗?”
三层楼是阶梯状的,自下而上面积越来越小,其实她只要稍一探身往下看就能看见二层船头。
只是她怕一低头就和周景安对视了,那可就糟糕了。
傻乎乎可不怕,反正周景安也看不见它。
它往下看,点点头,“确实在,宿(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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