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就能改的,得潜移默化的、持之以恒的感化男主。
要把握每一件小事,着重做好每一个细节。
狐狐见她坐好提笔要写字,好奇出声:“宿主要写什么?不会是给男主的情书吧。”
“答对了。”姜翎笑道。
情书虽然老套,但是有用啊。
“礼元五年八月初五,及笄后首次参加男女同宴,偶遇一公子,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初见时便想这该是世间最好的男儿郎,面如冠玉,惊才绝艳,只觉一颗心如小鹿般上蹿下跳。悄悄着人打听,得之名为周景安。我记得了。”
“这不是原身初遇男主的时间吗?”狐狐摸摸脑袋,恍然道:“你是在写日记?不对,是伪造日记吧。”
姜翎没否认,不得做做样子吗?
这样以后有机会的话,男主一看她从初见那天便心悦他,还总是写日记念着他,应该会很感动吧。
紫珍在旁边看着,有些惊喜道:“小姐写字何时这般好看了?”
此事说来话长,姜翎前世的时候跟着孤儿院院长学了软笔,其实没正经学,院长喜欢写字,也愿意教他们这些孩子写,姜翎算是偷懒的一员。
后来是因为看到过年时市集上有人卖手写春联,虽然赚的不多但是也够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买些糖了,于是才开始练字。
刚开始写的不好,没多少人买,不过倒是把纸钱的本儿给赚回来了,之后她几乎每周都要抽时间练字,练着练着竟然也写了五六年了,后面卖春联就好卖多了。
所以姜翎才有着一手好字。
不过这个理由可不能和紫珍说,于是找了个别的理由:“儿时调皮,总被罚抄经书,练出来了。”
怕她不信又补了一句:“只是平时不想好好写而已。”
她将刚刚写好的第一封“情书”递给紫珍让她放旁边晾干,接着写第二封。
“礼元五年八月二十三,今日只匆匆一瞥,并未说上话,但我心雀跃......”
“礼元五年九月十八......”
“礼元五年十一月......”
......
又陆续写了几封,姜翎揉揉肩膀,许久不写,有些生疏了。
她特意把这几封写的有些差别,这样一看就不是同一时间写的了,倒真像是成年累月写出来的。
“最后一封了,可累死我了。”
姜翎饱蘸浓墨,下笔:“礼元六年九月二十,他误会了我,以为陷害沈清茹之人是我,我与他(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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