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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都是深宅怨妇(今天上青云,晚上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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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夫人是曾府地位最高的女眷。

她掌控着节奏,与儿媳王氏以及沈、姚娘儿俩,不算太别扭地用完午膳,方唤了贴身婢子过来,吩咐几句,令她去办事。

她又接过另一个婢女递来的帕子揩了手,向沈馥之道:“今日大郎夫妇认义女,按着规矩,本是要两家族中耆老来做个见证,但吾两家在开封城中,这规矩只得融通融通。大郎经了曾枢相应允,故王太师的爱婿,李校书格非,为两家做个见证。”

啥?

姚欢一惊。

我又打卡到一个名人了?

李格非,不就是李清照她爹?王太师的爱婿,校书郎——那就没错了,王太师应是指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名臣王拱辰,校书郎则是李格非被贬又回京后领到的职务。

对上了,和历史完全对上了。

沈括去世,苏轼已远放惠州,苏家二儿子苏迨还留在京城,蔡京刚做尚书,曾布和章惇内斗公开化,李格非因为得罪章惇被贬、今年又回到开封……

姚欢犹如哼了一遍黄舒骏的《改变1995》般,捋了一番穿越以来获得的各种信息,再次确认,自己就是来到了绍圣二年,即公元1095年。

姨母沈馥之听到“李格非”这个名字,面上则浮现出欣然之色。

众所周知,文坛有“苏门”四学士,即苏轼对外认可并宣传的四大弟子,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和张耒。后来,元祐年间,又有“苏门后四学士”继承苏轼的文学理论与诗词创作,其中,李格非位列“后四学士”之首。

沈馥之厌恶新党,同情苏家,自然对苏轼的门人、并且归属于旧党的李格非抱有好感。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朋友的朋友大概率也是朋友,故而,沈馥之对于曾府的火气和戒备,因了“李格非”的出现,又散去几分。

她甚至觉得,这曾家也够倒霉的,长房无嫡子,长房庶子又是个身子脑瓜都出了问题的。虽说两次都因那曾恪之故,姚欢险些丢掉性命,但事后细忖,或许今日这一劫,也如欢儿被逼嫁一样,是教府里府外的小人给算计了的。大面儿上,曾枢相,以及他的长子曾缇、幼子曾纬,从执政到做人,似乎挑不出毛病来。

姚欢瞄了瞄姨母,咂摸着她的心思。

每个人识人断事,往往都有局限性。对方某一点投对了她的路子,她便容易主动地去放大对方的优点、忽略对方人性的复杂之处。

虽然后来在徽宗年间,因了蔡京的阴招,曾布被朝廷頒了个元祐党籍,但曾布怎么可能真的属于元祐党人呢,谁不知道他当年可是王安石麾下的得力干将。

这老狐狸,确实就能立起这样一个人设,即,他与旧党中以君子形象出现的文人士大夫,好像关系都还可以。如此一来,不朋不党的好印象,恐怕深深烙在小皇帝赵煦心里头了。

不过,姚欢默默地品评完姨母的态度转变,其实也并无太多好为人师的得意。

自己一个穿越者,囫囵吞枣地知晓一些名家的大概人生走向,又如何呢?方才还不是差点丢了小命?

更教她从当初知道曾缇起、到今日听说曾纬止,感到懵懵然的是,这两位在历史上的轨迹,她一个半吊子历史爱好者,不晓得呀!

曾布这俩儿子干啥了?大概没干啥吧,不然怎地史书不记?好像就只有一个三子曾纡有点儿记载,他在哪儿?外放做官了?

屋内诸人吃了一碗茶的工夫,魏夫人的婢女回来了,捧上两页地契似的浅黄纸笺,毕恭毕敬道:“李校书已由大郎陪着在观看枢相的拓片,这是签好的契书。”

曾纬的嫡妻王氏闻言,忙站起来,侯在婆母身边。

魏夫人将纸笺给她也瞧了瞧,语气仍带着浅浅一丝儿责备之意道:“今日若不是你这个东院尚书未管好自己的院子,吾家怎会在沈姨母和李校书面前都失了大礼,此刻宾主原该在花厅中欢饮。”

曾夫人王氏喏喏应了,一旁早有她房里眼色机灵的婢子,向沈馥之递上水调朱砂的瓷盒。

沈馥之明白,这本是认义女的仪式上该由李格非主持签署的契书。熟料今日曾府出了大风波,眼下外甥女带了伤,仪式自然免了,但李格非还是签了见证人该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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