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诺挺羡慕的,在他的猎场打的普遍是美洲黑熊。虽然是仅次于北极熊、棕熊、老虎、狮子,属当代第五大食肉动物,但是体形和棕熊没法比。
简单直白一点,一只成年的科迪亚克大公熊站立起来能达到三米多高,体重在六百五十公斤千克以上,而这样的大家伙在那里并非罕见,甚至可以超过八百公斤。
阿拉斯加棕熊体态臃肿,它们的体型不比科迪亚克棕熊小多少。而美洲黑熊,它们的体重基本上是这些庞然大物的一半。
这个时节的阿拉斯加已经很冷了,比如说陈诺到了安克雷奇,据说十二月平均温度是最低可以达到-12℃,而最高气温是-5℃。
自认为不怕冷的陈诺刚走出机场,就被安克雷奇的严寒来了个下马威。只是陆续有几个旅客或者当地人看到陈诺,一个个都是看白痴的眼神。
在阿拉斯加穿再厚都很正常,也就是这些不懂事、不事前调查一下气候的家伙才会穿着一件兜帽卫衣往这里跑。
去酒吧,那里鱼龙混杂,在那里打听一些消息会比较方便。虽然酒吧可能也会有斗殴发生,不过陈诺不惹事,也不怕事。
要了一大杯纯生啤酒,陈诺一边喝酒一边听着周围的人在聊天。没有人主动来搭讪,陈诺也乐的清闲,不过他没有听到感兴趣的一些话题。
忽然间陈诺听到了一些对话,他很感兴趣。
“那个该死的安德森吸了五十盎司金!”一个愤愤不平,带着羡慕嫉妒恨的声音传来,“那个家伙很嚣张,他以为自己是最好的吸金客!”
另一个声音传来,有些无奈,“我们只是运气不好,我们的船总是罢工。如果我们有一条好船,我们肯定不会只是二十三盎司的成绩。”
黄金?!
陈诺很感兴趣,他知道阿拉斯加曾经有过狂热的淘金热。大概在一百多年前,菲尔班克斯这座城市崛起,现场成为了阿拉斯加第二大城市,这就是崛起于淘金热时期的城市。
陈诺也知道阿拉斯加矿产资源发达,所以网上很多人戏谑一百五十年前俄国以七百二十万美元将阿拉斯加卖给美国,这是最亏本的买卖,因为阿拉斯加的资源实在太丰富了。
点了一杯啤酒,陈诺走到一个老头旁边,“请你喝杯酒!”
胡子拉碴的老头抬眼看了陈诺一眼,接过啤酒问道,“小子,我可以怎么帮你?”
“我对阿拉斯加很好奇,只是我听说了淘金。”陈诺很好奇的样子,也确实很好奇,“只是我知道现在很难有很大的金矿,但是看起来有些人会有很不错的收获。”
老头喝了口酒,然后才开口,“这片土地有太多的黄金,只是你找不到它们!你可以去以前没有人探查到的地方寻找黄金,你可以在以前有人开采的矿场寻找遗漏的黄金,你甚至可以买一条挖泥船在海岸线吸金!”
随着老头的解释,陈诺暗暗吃惊,也觉得心脏砰砰直跳。
阿拉斯加现在还有不少‘矿场’,很多都是以前已经被开采过的金矿。只是一百年前的那些淘金客不可能将所有黄金挖走,所以现在的人可以利用先进的设备来采集黄金,说不定会有漏网之鱼。
一些人会买一条挖泥船,沿着海岸线寻找海底的黄金。哪怕只是一些金砂或者金箔,只是很小很小的黄金,但是积少成多完全没有问题。
老头也告诉了陈诺,在美国还有一些人会深入人迹罕至的地方。那里大型设备难以进入,那里或许以前没有人的足迹踏入过。即使没有大型金矿,可是只要淘出来一些黄金,说不定就发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