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大男人醉醺醺的,宋薇只好轮流把他们拖进房间,让他们呼呼大睡。
到了半夜,周凌已经睡得跟死猪一样,可客房内,周兵和宋薇却没睡。
“你差点说漏嘴了!要是让小凌听见,肯定完蛋!”周兵还有醉意。
宋薇小声啜泣,道:“咱们儿子出息了,说不定他有办法治好你的病呢?”
周兵叹了口气,道:“正因为他有钱了,更不能说了!”
“这个病是要命的病,砸多少钱都治不好的,我不想毁掉他现在的生活。”
“可是……”
“没什么可是,就这样,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就好!”
周兵严厉地说道,不允许宋薇再提这件事。
……
第二天,周凌带父母出门吃早餐。
他本来预约了一个顶级茶餐厅,但二老更想吃路边的豆浆油条。
这个小摊非常简单,就是五张桌子、几张凳子而已。
在这里吃早餐的人们看到周凌开着宾利慕尚来吃早餐时,都觉得很魔幻。
“不是吧?有钱人也吃路边摊?”
“豆浆油条就行了吗?有钱人不都是燕窝鱼翅吗?”
“真是大佬啊,早上吃个饭都遭到这种暴击,我太难了……”
众人在心中不断哀嚎。
都是吃路边摊的,别人开宾利,他们只能开电瓶车!
一个上班族带着幽怨吃完早餐,却发现电瓶居然不见了。
电瓶车里,空空如也!
只有一张纸条:窃.格瓦拉,到此一游!
“窃格瓦拉!电瓶大盗?”
上班族脸都白了,这手法太神奇了,他就在旁边都没察觉?
无奈之下,他只好跑步去坐地铁了。
“儿子,窃格瓦拉是谁?”宋薇好奇地问道。
“呃……是一位……很有风骨的窃贼。”周凌憋着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周兵不禁吐槽:“小偷还扯什么风骨?你以为写小说的吗?”
闻言,周凌不屑一笑,自嘲道:“这年头,小偷都比写小说的有尊严,算了不说了。”
在他们准备吃完的时候,一个惊讶的声音响起。
“哎?你不是周凌吗?怎么在这里吃早餐?”
一个穿超短裙的女人惊讶地叫道。
“你是……黄燕玲?”周凌也认出来了,这是他的高中同学。
“对啊,你干嘛吃这些啊?这不健康!不卫生!”
黄燕玲看着豆浆油条,嫌弃地叫道,还后腿了两步。
“有什么问题吗?”周凌放下碗。
“问题大了,这也太低端了。像我每天都吃肯德鸡,还要买杯辛巴客咖啡才行!”
黄燕玲得意洋洋,炫耀似地扬着手中的辛巴客。
“不贵的,总共也就百来块而已!”
黄燕玲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没办法,我吃不起那些,只能来路边摊了。”
周凌耸耸肩,自嘲一声。
黄燕玲打量他几眼,顿时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道:“可以理解,穷人的确有穷人的活法。”
她不知道的是,当她说这句话时,所有人都想扁她!
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