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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故事的结尾(大结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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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少年时学习得志,并不一定一直会得志。比如伤仲永里的仲永。年纪轻轻就毁在了自己的自负里。当然我自惭形秽并不妨碍我顾影自怜,我人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早就在潜意识里注定了。

听说王雨嫁到了法国,后来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她的大学,也是一段比较曲折的经历。在大学时,不是去图书馆,就是去勤工俭学的路上。得到这样一个结果,也算是对她付出的回报吧。

林鹏的结婚对象是大学同学,太太全职在家,生了两个可爱的女儿。

我非常佩服他的毅力。他大学毕业后,进入的第一个单位,就是现在的单位,十几年如一日。我知道的虽然不多,他之前也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经常工作到很晚,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我大学的教育心理学老师姓杜,是一位非常个性的人。他曾经跟我们讲过他的研究生时期勤工俭学,去了一家报社。每天给报亭送报纸啥的。他不光送,还把数据记录下来,卖了多少,哪一期更畅销。后来被老板发现了,很是惊奇。待遇不好,人们都纷纷辞职,就他还苦苦坚持。终于,这个报社倒闭了。他说,“干就把它干倒闭。”

现下这句话破釜沉舟的勇气,很是像林鹏。当初,他也是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才能在全国业务中称霸一方吧。

孙英还好,没怎么联系,也不知道他的近况。他大学学的专业,考上了相当不错的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北京。只听说后来他结婚了,28岁,比我还晚。听说也是生了一个女儿。四个人都是女儿,也算是一段特殊的缘分了吧。

他呢,也算是个霸气的人,做事情有自己的魄力和独到的了解,也是个独一无二的人。总之呢,也不会太差。

又到了一年收玉米的日子。这几天的雨格外多。玉米收割机算是倒了霉,当然农民也倒了霉,所有的玉米都得靠纯手工。

孩子们已经回了老家,我一个人坐在圈椅上,铺上舒服的坐垫,听着音乐,笔耕不辍地写下了这篇小说。我一边写,一边说,一边笑,一边哭的,我也觉得自己很是神经病。

想起过去的事情是那么美好。

雨果曾经说:谁虚度了年华,青春就将褪色。

人生是一首诗,当我们拥有它的时候,往往并没有读懂它。

当我们能够读懂它的时候,它却早已远去。这首诗的名字就叫青春。

我呢,看起来像是英雄豪杰,其实最是个孱头。孱头这个词,还是从初中语文老师那里学来的。好像是有一次说老耿来着,就被我一不小心记下来了。

我承受不住大城市健步如飞的快节奏的生活,希望自己的生活慢一些,悠闲一些,惬意一些,能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因此对工作并没有太多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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