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叶辛清瘦,可是被抓住,那个毛信辉硬是挣脱不了。
“呵!我教训自己的女友,关你什么事?识相点,立马给老子滚开,不然老子连你一同收拾!”
毛信辉凶神恶煞,完美演绎出无知无畏的嘴脸。
柳馨已经提醒过他叶辛的身份,可是这厮完全没把资本家的可怕当一回事。
也是,从两人的对话,就可以听出这厮应该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从毛信辉的行为举止更能说明这点。
像这种社会渣滓,明明屁本事没有,还整天目空一切的觉得自己分外牛逼,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能够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打拼下一份江山,那些成功人士,哪个是好相与的主?
就如同萧美姝,得知任泽林吃里扒外背叛自己,说杀就杀了,眼皮都没眨一下。
任泽林还是一个公司的CEO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地痞流氓。
简单粗暴的点说,如果惹怒了那些有钱人,不用费太大的功夫,只需要在黑市上花点钱,多得是亡命徒抢着来要你的狗命。
可是这个毛信辉显然是没吃过什么亏,或者说还没机会与上流社会打交道,因此不知天高地厚,眼见叶辛还抓着他没有松手,居然真的提起另一只拳头朝叶辛揍来。
叶辛面色平静,可是同样也没有心慈手软,提起膝盖猛然撞击在毛信辉的腹部。
众所周知,除了头骨之外,膝盖应该是人体最坚硬的部位了。
重击之下,嚣张跋扈的毛信辉就像是被疾驰的汽车给撞了一把,当即弯腰,大虾般弓着身子,脸皮痛苦的抽搐,倒吸着气。
叶辛充分发扬出先礼后兵的光荣传统,眼见对方顽固不化,所以没再客气,一记膝顶瓦解了对方的战斗力后,抓着他的头,就像扔垃圾般将其甩到了一边。
一百六十多斤的爷们,就这么被扔了出去,重重砸在墙上,然后五体投地的摔落在地上,半天没能爬起来。
若无其事的叶辛走到柳馨旁边,将之从沙发上扶了起来。
“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不、不用。”
柳馨立即摇头,眼神躲闪的握住红肿的脸,甚至嘴角都出现了一丝血迹。
她出的丑已经够多了,难道再跑到医院丢人?
“柳馨,你竟然勾结别人的男人来对付我!你们这对狗男女,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好过的!”
趴在地上的毛信辉努力的抬起头,眼神恶毒,声音像是牙缝中挤出,还在那叫嚣。
柳馨看着他,眼神不断波动,短暂的挣扎过后,终于浮现一抹坚定之色。
“毛信辉,从今天开始、不,从此刻开始,我们分手了!”
叶辛挑了挑眉,沉默不语。
“休想!我不同意!”
腹部剧烈的痛苦致使毛信辉的声音有些嘶哑,但是他的回应也非常坚决。
“你不同意那是你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了刺激,也不知是不是出于愤怒,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此时有点丧失理智的柳馨竟然转头,主动搂住了叶辛的脖子,把自己的染血的红唇主动送了上去。
两只嘴唇狠狠印在了一起。
血腥的味道瞬间蔓延开来。
目睹这一切的毛信辉目眦欲裂,却又无法阻止,抓着地毯的手指恨不得把地毯给撕破。
“狗男女!你们这对狗男女!!!”
至始至终,他都奋力的抬起头,没有装鸵鸟,就像某位名人所说的那样: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
别流泪,因为坏人会笑。
也别低头,因为绿帽会掉。
叶辛始终睁着眼睛,似乎没料到艳福会来得如此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