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是涉及到以后土方工程的垃圾运出和矿渣回填的道路输问题,以及垃圾费用的问题......
第十条是在河道整治、道路重新规划、环保污染治理过程中财政专项补贴和政策支持的问题......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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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慕原以为在双方都有意向的基础上,应该很容易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但是情况远比他想象的复杂的多,双方意见差距之大可以以天崭之别来形容。
在经过整整两天两夜的商议之后,双方完全无法达成初步的意向,只是形成了初步的会议记要,然后双方各自研究能否调整方案适应对方需求,择日再进行第二轮的搓商。
本次会谈中,陆北辰可谓劳苦功高,果然隔行如隔山,虽然秦晚松可谓久经商场,慕轻舞精于计算,张慕也在商战积累了不少心得,而曾伟则有丰富的建设企业的经验。
但在涉及到具体的房地产投资项目中,遇到的问题之复杂,涉及到的环节之后,远不是一个商业合同或者商业纠份所可以比拟的。
而每一个无法被发现的问题,都意味着会对项目产生重大的不确定性,也即是说会对项目投资造成风险。
幸亏陆北辰有着丰富的经验,帮助联合方提出了大量实质性的意见,尽可能的把问题都充分暴露了出来。
虽然双方之间的分歧有点大,但从会商的情况来看,烟雨市正父仍然对联合方寄予了厚望并且希望双方尽可能的实现合作。
丁光川和三位副市长在两天中几乎全程参与了会议,为了保证原有工作,基本上是一边会商一边签署各种文件,这已是正父诚意的最大表现,也让项目还能看到曙光。
而联合方也可以预见到这个超级项目一旦实施成功后可能产生的天量的利润,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放弃,有些东西确实提的条件有点高,但是先提着呗,有句俗话:“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联合方几人都对陆北辰赞不绝口,张慕在与慕轻舞私下沟通以后提议建立烟雨湖项目小组,并且先成立一个先期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由张慕担任项目组长,秦晚松、慕轻舞、罗家涛、许辞四人为副组长,曾伟为技术顾问,陆北辰为投资顾问。
为了充分调动两个人的积极性,张慕提议开出条件,两人可以选择高额的顾问工资,或者允许在未来烟雨湖项目中占有小比例的股份。
而两人不约而同都选择了股份。
连续两天两夜高强度的会商大量杀死了双方的脑细胞,也让张慕有点精疲力尽,不过收获巨大,张慕觉得自己在经营思路以及与地方正父打交通的思路都有了新的突破。
然后他每天晚上都要经历冰火两重天,火的热情是与李小午的视频电话,如果不是路途所限,谈判紧张,张慕每天晚上都想去乘州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