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这部小说,要是自己写的话,可能会卖得更好。”丁少仪有点可惜大好的机会,被何胜明拿去了。根据最近的市场口碑,《寻仙》走红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高。她甚至想过,如果让自己的儿子给林淼代笔,写出来的东西也不会比何胜明差。
毕竟刚才如她亲眼所见,何胜明哪是什么代笔,分明就只是个记录员而已。
情节、人物、场景全都出自林淼的嘴,剩下来的文字表达,那反倒是最简单的事情。
便宜了那个愣头青……
丁少仪心里正遗憾地想着,却听林淼说道:“小何叔叔还是不错的,虽然经常脑子不清楚,但交给他的任务完成度都还挺高,要是找别的人写,一来不见得愿意听我的话,二来也不一定能有他写得好。能写点东西的人,哪个不把自己当回事啊?干脆还是找个听话点的,省事。我自己写的话,也不见得能分得出那个精力,《寻仙》现在口碑好,也是小何叔叔每天从早上写到晚上换来的,这本书要是写得好,我写本书还交给他。”
丁少仪听林淼这么一说,就没话讲了。
《寻仙》虽然登在《东瓯日报》上,但本质上,却是她和林淼以及东瓯日报集团三方面的共同合作项目,并且林淼在这里头所占的权重还是最高的——毕竟他只要一拍腿,随时都能投奔别的报纸去,《东欧晚报》千字五百的报价早就虎视眈眈。
所以小说找谁代笔,丁少仪没决定权,《东瓯日报》也没决定权。
只能是林淼自己说了算。林淼不松口,谁都逼不了他。
一个八岁的小屁孩能搞出这种场面,丁少仪也是又无力又服气。
片刻,电梯一停,三个人从电梯里走出来。
拐过一个小弯,走廊上,一个年轻记者已经微弯着腰,恭敬地侯在一旁。
脸色微红,气息有点乱。
显然是接到采访林淼的任务后,直接跑楼梯上来的。
狗日的19层啊……
也不知道是从哪层跑上来的,居然跑这么快。
“丁主任……”记者脸上带着兴奋,然后低头看林淼一眼。
林淼笑着朝他挥挥手。
丁少仪走到他跟前,明明一脸微笑,笑容之中,却带着俯视他人的高冷。
“进来吧。”她淡淡说着。
晓红推开了办公室外间的门。